第一章 遇见了大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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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岁那年的夏天,我正处于小小的反叛期,跟妈妈用字条来沟通已经快一个月了。她上班前把“今天不回来吃饭,自己去吃”的字条和饭钱留在餐桌上给我。我睡觉前留下“明天要买参考书,给我钱”的字条。我们以前也试过怄气,不跟对方说话,只用字条来沟通,这种情况有时会持续好几天,印象中好像从来没超过一星期。

十九岁就把我生下来的妈妈是一家化妆品店的店长,虽然算不上人儿,但是,只要扫上淡淡的妆,便会马上亮丽起来。她有一双黑亮的眼珠和一把及肩的直发,皮肤白皙,看上去比真实年龄年轻好几岁。她虽然娇小,但该长肉的地方都长肉。她老爱揶揄我说:

“这方面你好像没得到我的遗传呢。”

客人们都羡慕她的好身材,经她推荐的美胸膏不计其数,她自己却从来不用。

她下班回到家里,是另一个样子。在家里,她来来去去都穿那几套睡衣,胸前经常留着洗不掉的食物渍。她头发不梳,用一个大发夹把头顶的头发夹着,免得头发遮着眼睛

虽然在化妆品店工作,她一点都不爱美,心血来潮才会敷一张面膜,有时候连脸都不洗便溜上床睡觉,跟很卖力工作的那个她完全不一样。

放假在家的话,她简直就像一只懒惰的大,成天霸占着那张浅绿色的宽沙发,瘫在上面边看电视边吃东西,或者睡着流口水。要是我不幸在家里的话,这时候的她最爱差遣我做这做那。

“维妮,我想吃冰淇淋,你帮我去冰箱拿!”

“维妮,好象有点冷,帮我拿一条毯子来!”

“这个节目很闷,维妮,你帮我转台!”

“不是有遥控器的吗?”我抗议。

“不知道放哪里去了!”

她不太会做妈妈,每隔几个月才会良心发现下厨煮一顿非常难吃的菜。我上小三那年,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带饭。那一年,她刚跟爸爸离婚,一个人带着我。

因为担心我自卑,她每天都到餐厅买现成美味的饭菜,然后换到一个餐盒里给我带去学校,看起来就像是家里做的。因此,午饭的时候,我的饭菜是班上最香的,也是班上最好吃的,那些吃厌了※※※饭菜的同学都看着我的午餐流口水,我也乐于跟他们交换。结果,我反而天天吃到家常饭。

我和妈妈平日爱光顾公寓附近的一家上海小吃店,老板是一对夫妇,门口铁板上有美味的饺子煎烤着。妈妈常常馆送老板娘一些护肤品的免费样本,所以,老板娘对我们很好,会做些特别的菜给我们吃。要是吃厌了上海菜,附近还有几家小吃店,一家外卖披萨店和面包店,常常传来烘焙的香气。

我们住的两房小公寓是妈妈离婚时分到的财产。这栋淡粉红的水泥房子一共五层楼,门口有几极台阶。我们住在三楼。我打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儿,对街那棵夹竹桃从前只有一层楼高,后来已经跟我们这一层楼平头,长出了许多横枝。

公寓附近有个小公园,种了许多花。公园里有一个顶端冒泡的圆形麻石小喷泉和一排绿色秋千。我小时侯曾经从秋千上掉下来,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做出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的筋斗,吃了满口泥沙,把我妈妈吓得半死。那时候,妈妈爱在公园对街的租书店租一本小说,靠在公园的长板凳上读着,由得我跟其他小孩子玩。她是小说迷,爱读那些白日爱情小说,直到三十岁,口味还是没改变。

那家租书店是“手套小姐”开的。“手套小姐”的手套不戴在手上。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妈妈大一点,长年梳着一个肩上刘海的短发,老是穿黑色的衣服。冬天的时候,她爱把一双手套别在头上当作头饰。她那些手套什么颜色都有:红的、绿的、紫的,软软地趴在头上。

“手套小姐”平时很少说话,若不是坐在柜台看书,便是躲在柜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不知道忙些什么。她的店是从来不休息的,书种多,常常有新书。我爱到那儿租漫画书。店里养了一只长毛的雌性大白猫,她老爱趴在书堆里睡懒觉,不时在书封面上打上一个个梅花形掌印。她仿佛有掉不完的毛,弄得那些书上常常黏着她的毛,我和妈妈私底下把书店唤作“猫毛书店”,顺便替那只猫起了个名字叫“白发魔女”。

那年夏天,我和妈妈接近一个月的冷战,也是由一本从“猫毛书店”租回来的书开始的。那天晚上,我在自己房间里做着那些该死的暑假作业。我是数学白痴,每次数学测验都想逃学算了。我真的不明白,一个人要是不打算成为数学老师或是数学家,那么,除了加减乘除之外,还有必要懂那么多吗?

比如这一题:

一个年轻的马戏班班主带着六十头海狗,准备坐船渡河。船家是个聪明漂亮的女生。她告诉班主,她收取的渡河费用,是渡河的海狗数目的一半。那么,这个马戏班班主该带几头海狗上船?又该留下几头海狗给船家当作报酬?

既然是海狗,不是都可以自己游过去吗?为什么还要坐船?船家漂不漂亮,是男是女,又有什么关系?

就在这时,本来在隔壁房间的妈妈拿着一本书,走到我的房间,倚着门扉,眼睛湿湿地跟我说:“维妮!这本书的结局很感动!女主角患了血癌,快要死了。男主角偏偏在这个时候患上一种罕有的失忆症,这种病会一天一天把过去忘掉。女主角死的时候,他已经不记得她是谁了……”

“我不觉得感动,好白痴!”我打断她。

她停了一下没说话,我低头痛苦地思考着到底该把几头海狗丢到船上去。所以,我并没有看到她脸上的表情。突然之间,她的语气变了,讪讪地说:

“你一向也觉得郑和比我聪明。”

郑和不是明朝太监,而是我爸爸的名字。他原本叫郑维和,朋友叫他郑和。

每当妈妈生气的时候,她喜欢连名带姓叫他。即使在他们离婚以后,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。

“我当然要嫁一个比我聪明的男人。”她说。

我懒得解释我说的白痴不是指她,而是那本书的结局,还有那条海狗题。然而,“白痴”这两字刺痛了她。我爸爸后来那位女朋友本来是他的初恋情人,当年,她因为要到外国留学而跟我爸爸分手。我爸爸结婚之后,她从外国回来了。

这对初恋情人一直到几年后才遇上,很快就爱火重燃。那个女的据说是个聪明、独立又本事的事业女性。我妈妈很介意这一点。我妈妈只是个中学毕业生。

“你看你!”妈妈指着我,语气变得有点尖酸,问我说:“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弄成这个样子?”

我的头发已经做了好几天,只是她一直没说什么。那时我很迷徐璐。徐璐是当时很红的歌手,除了唱歌好听,还是潮流指标。她很会穿衣服,前卫得来又有品味。那阵子,她刚刚把一头短发烫曲和染黑,每一根头发都像小鬈毛似的,刻意造成蓬松和干巴巴的效果,非常好看。我到理发店要求烫那种发型。我没拿着徐璐在杂志上的照片指给我理发师看,那样委实太尴尬了。我只是尽力描述那种曲发。结果,不知道是我词不达意,还是他理解有问题,我的“徐璐头”像一包菜干。

“你看起来像释迦牟尼!”我妈妈愈说愈尖酸。她吵起架来一向很没体育精神,我们明明是因为那本而吵架,她最后总会拉扯到其他问题上。

“你又没见过释迦牟尼。”我回嘴。

“我见到他会问他!”

“他头发没那么长。”

“你该好好读书,干吗跑去弄个释迦头?”

“我刚刚在做功课,是你过来骚扰我。”

“你还涂指甲呢!”她瞄了瞄我,一副看不顺眼的样子。

那也是徐璐带领的潮流。她喜欢把手指甲剪得短短,每片指甲随便扫一抹颜色,看上去就像原本的指甲油脱了色似的。

我咬咬手指头,没好气地说:

“这又不影响我做功课。”

除了数学之外,我读书的成绩一向不错,这方面,她是没法挑剔我的。

她好象一时想不到说些什么,悻悻然回自己房间去。到了第二天,她把我当作隐形人似的,并且开始用字条跟我说话,显然是为了报复“白痴”这两个字。

我们用字条来沟通,也可以一起生活,我们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跟对方说话。

除了偶然觉得寂寞之外,我满喜欢用字条代替说话,至少她没法用字条来跟我吵架。

利用字条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,但是,一些比较亲密的事情就没法靠字条了。

留下一张“我的胸罩扣子坏了,帮我买一个新的。”这种字条,便是太亲密了,有点求和或是投降的意味,我绝对不会写。我的胸罩一向是妈妈帮我买的。因为不肯向她低头,结果,有好几天,我只好戴着一个还没干透的胸罩上学,一整天都觉得胸口痒痒的。这种东西又不能跟人家借。

直到一天早上,妈妈放假在家。我在浴室里刷牙,她经过浴室门口时,小伸了一个懒腰,若无其事地跟我说:“出去吃饭吧。”

原来她刚刚申请了某家饭店的折扣卡,两个人吃饭只需要付一个人的钱,要是不带我去,等于白便宜了那家饭店。

我们的冷战在当天吃自助餐的时候结束了。她像拧开的水龙头似的不停地跟我说话。那一刻,天知道我有多怀念互相传字条的日子。

“我要买胸罩。”我说。

“待会一起去买。”她快活地说,啜了一口西瓜汁,又问我:“是三十二A吧?”

“哪有这么小?”我抗议。

她开朗地笑,望着我的头发说:“这是徐璐头吧?我也想弄一个。”

我用力摇头。我才不要跟她看来像一双姊妹花。我讨厌跟人家一样。

我的名字叫郑维妮,是从我爸爸和※※※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。那时候他们很恩爱。听说父母感情最好的时候生下来的孩子也比较聪明。十六岁的我,既孤芳自赏也缺乏自,成天做着白日梦。因为是独生儿的缘故,我习惯了一个人,却又渴望朋友。小时候,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,住在一幢孤儿院里,有一大群朋友陪我玩,过着寄宿生似的快乐生活。长大了一点之后,我的想法改变了,我希望自己是个富有的孤儿,比方说:我妈妈是富甲一方的希腊女船王,死后留下一大笔遗产给我。等我到了十八岁,喜欢怎么花那笔钱就怎么花。

拿到遗产之后,我先会去环游世界。

我睡房的墙上贴着一张彩色的世界地图,有四张电影海报那么大。这张地图有个来历,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,也许有一天,我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某个人,但不会是在十六岁的时候。

总之,这是一张特别的地图,国与国的边界没有传统的黑色硬线,而是化开了的水彩。海洋里有鲨鱼、鲸鱼、海龟和螃蟹,某个山洞里有一个藏宝箱。荷兰的标记是风车、日本是樱花、维也纳是小提琴、奥地利是一颗古董水晶、布拉格是一块油画板、法国是一瓶香水、意大利靴子的顶端是一小块乳酪、澳洲是树熊、中国是大熊猫、西班牙是一头傻乎乎的斗牛、瑞士是一片巧克力、希腊是一幢圆顶小白屋。

我十六岁的时候,是一九九八年,那一年,到日本里原宿旅行就像朝圣一样,我也渴望着有一天能够跑到那儿去。我已经决定,毕业后先当五年的空服员,那就可以到处飞,还能够拿到便宜的机票。五年后,再想其他的事情也不迟。

为了储钱将来去旅行,每个星期天和假期,我在一家日式乳酪蛋糕店打工。

我很快就发现,依靠那份微薄的时薪,我大概只能用脚走路去旅行。

跟我一块在店里打工的一个女孩叫阿瑛。阿瑛跟我同年,是个孤儿,但她从来没住过孤儿院,而是像游牧民族般,轮流在亲戚家里居住。她并不是富有的孤儿,得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赚钱。

一天晚上,蛋糕店打烊之后,我和阿瑛拖着两大袋卖剩的蛋糕到垃圾站去,阿瑛一边走一边告诉我说:

“我常常幻想,十八岁生日的那天,突然有一个神密人出现,通知我,有一大笔遗产要我继承。原来,我是一个富翁的私生女。这个神密人受我死去的爸爸所托,十八年来一直千方百计寻找我,但因为我常常搬家,所以他找不到我。”

“是真的就好了。”我说,又问她,“有了钱之后,你打算用来做什么?”

“我没想过啊。”她转过头来问我,“要是你有钱呢?”

“环游世界!”我说。

“要是我拿到遗产,我请你去。”她大方地说。

“好啊!”我把那袋蛋糕丢到垃圾桶里去。

“我或者会先盖一栋豪华的孤儿院。”回蛋糕店的路上,阿瑛说。

“我妈妈念书时曾经到孤儿院当过一个月的义工,读故事书给那些孩子听。她说,那些男孩和女孩都长得很漂亮。”我说。

“对啊!那里的孩子通常都是漂亮的无知少女跟帅气的叛逆少年生下来的,然后就不要了。”阿瑛说。

阿瑛长得满好看,有一双虽然有点冷漠和固执、却很漂亮的凤眼,还有跟这双冷眼不搭调的大而完美的胸部。我没问阿瑛,她父母是否就是帅气的叛逆少年和美丽的无知少女,而不是某个富翁和他的情人。

“我会把院里的孤儿训练成一流的神偷。”阿瑛说。

“为什么是神偷?”我问她。

“孤儿跟神偷是一对的啊!好浪漫!”中了很深电影毒的阿瑛说。

现实中的美丽孤儿阿瑛并没有爱上神偷。阿瑛的男朋友小毕比她大三个月,是她的小学同学。后来,他近了美专念设计。我没见过小毕,阿瑛说他是猫头鹰转世,晚上不爱睡觉。

“不过,他画画真的漂亮。”她说。阿瑛偶尔会跟我谈起小毕。

除了小毕,她有时也告诉我大熊的故事。大熊是她和小毕的小学同学。

“小学六年级的时候,我们参加学校的旅行。那天,大伙儿走在田边的马路上,小毕和大熊走在最前面。突然之间,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一头黄牛,追着当时身上搭着一件鲜红色外套的小毕,小毕拼命逃跑,就在危急关头,大熊他竟然抢了小毕身上那见件红色外套绑在自己身上,那头疯牛马上转过来追他。”有一天,阿瑛告诉我。

“哇——”我觉得这么傻气的男生真是世间罕有。

“后来怎样?那头疯牛有没有追到他?”我问阿瑛。

阿瑛摇摇头说:“大熊是我们学校的飞毛腿!他是运动会一百米和两百米短跑冠军呢。他的腿特别长。只有七个月大的时候,他爸爸妈妈已经带他参加第五届‘省港杯婴儿爬行比赛’。那天,钟声一响,他便第一个扑出来,把其他对手抛得老远,结果拿了第一名。”

“你是说第五届?”我抓住阿瑛的胳膊。

“好象是第五届。什么事?”她问我。

“没事没事。”我说。

“他还破了前四届的记录,当年有一份报纸在第二天新闻报道中封了他做‘省港奇婴’!”

“大熊一定是个很可爱的男生吧?”我笑了,又问阿瑛,“小毕也是这样吗?”

“小毕从来都不是一个开朗活泼的人。”

“那你和小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?”

“就是那趟旅行之后啊。”

“为什么会是小毕?不是大熊比较勇敢吗?”

“可是小毕长得比较帅啊!而且,他好象很需要照顾的样子。”

“大熊长得很难看吗?”

“当然不是。”阿瑛皱了皱眉说,“那就好比说,我喜欢吃蛋糕,但他是饼干。”

停了一下,她若有所思地说:“大熊也许喜欢过我。”

一个星期天,乳酪蛋糕店外面正排着弯弯曲曲看不见尽头的一条人龙,我和阿瑛在店里忙得团团转,她告诉我说:“大熊给学校开除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我一边把一个绿茶乳酪蛋糕塞进纸袋里给客人一边问。

“听说他有天夜晚跟一个同学去学校教员室偷试题,给一个男教师碰个正着,当场把他逮住,另外那个人逃脱了。”

“偷试题?”每次教学测验之前把试题偷出来看,一直是我的梦想,因此,当听到大熊偷试题的英雄事迹,我很好奇。

“他好象不是偷给自己,而是偷给另一个人的,因为大熊偷的是数学试题。他数学的成绩一向很好,以前考试也不像是事前知道试题。”

“就是这样,所以给开除了吗?”

“学校本来是要报案的,不过,后来因为数学老师替他求情,所以只是把他开除,而且——”阿瑛露出一个歪斜的笑容。

“而且什么?”

“大熊去偷试题的那天晚上,在黑蒙蒙的教员室里撞见那个男教师跟一个女教师,他们好象正在做一些暧昧的事情,那个男教师脸上还有一个口红印呢。校长为免传出丑闻,才没把事情闹大。”

“一定要开除吗?”我问阿瑛。

“不知道为什么,那个校长似乎很讨厌大熊。”

“还有一年就要会考了,大熊怎么办?”我有点替他担心。

“听小毕说,大熊到现在还没找到学校。原来,只要肯供出当晚逃脱的那个人,他是可以留下来的。校长给了他三个礼拜考虑,但他始终不肯说。”

“那个人会不会是他的女朋友,所以他不肯供出来?”我和阿瑛合理把一盘刚刚烤好的乳酪蛋糕搬出去。

“大熊念的是男校,除非他是同性恋。”阿瑛说。

那天下班之后,我和阿瑛都累瘫了,分手时什么也没说。回家的路上,我戴着耳机听徐璐的新歌《我的男友喜欢男》。听了大熊的那些故事,我想,他要不是同性恋,便是义薄云天的大侠了。

八月底,暑假结束了,我升上中学四年级。因为整个暑假都习惯了十点钟之后才懒洋洋地起床,所以,开学的第一天,当我从床上醒来,闹钟早在半小时前已经响过了。我慌忙踢开被子,跳起来梳洗,并且以比消防员救火还要快的速度罩上白衬衫和浅蓝色的校裙,带着背包冲到街上。

当我赶到学校,离第一节课只剩下不到七分钟的时间。我匆匆跑到走廊的报告板前看看编班表。我的名字出现在中四B班的名单上。我抬起头,看到芝仪在老远的上面朝我大大地挥手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!我在心中逐层楼数着,课室在七楼。我几乎昏了过去。

我喘着气爬上了楼梯,终于看到芝仪。

“我们又同班了!”我高兴地朝她笑笑。

“快点进去吧!”她催促我。

我走进课室,大家都已经选好了坐位,芝仪坐在第二排,旁边已经有人了。

我长得比她高,除了中一那年之外,从没机会跟她一块坐。于是,我坐到第一行最后一排。我喜欢坐在后排,离老师远一点,感觉上比较自由。

我坐下来,把书包放在桌子底下。刚刚名单上有三十八个号码,课室里坐位每一行都是排双的,我却落单了。我旁边的坐位空着,应该还有一个人没来。

是谁比我还要迟?我莫名其妙地想到大熊。他已经找到学校了吗?会不会就是我的学校。

我一直望着门口。这时,第一节课的钟声响起,与钟声同步走进来一个男生,萧萧洒洒、不急不缓地在我身边落座。这时候,班上几乎所有人都同时朝我这边看,芝仪张大眼睛,跟我交换了有个惊叹的神色。

坐在我旁边的是小胖子刘星一。中一的时候,我们曾经同班。他胖得一串下巴叠起来,每次上体育课也会弄得满头大汗,走起路来两条大腿和两边脸颊噼啪噼啪地响,像交响曲似的。中三暑假前的一天,我在化学实验室见过他,他比以前更胖,眼睛湿湿的,头发也湿湿的,孤零零地躲在那儿。我悄悄替他开空调,然后把门关上。

谁也没想到,过了一个暑假,他竟然告别了相扑手的身材,身上的肥肉全都不见了,而且像踩了高跷一样,一下子长高了许多。他皮肤白皙,五官本来就不难看,是个很可爱的小胖子。减掉十几公斤之后,只剩一个下巴,连轮廓都漂亮起来,怎么看都是个帅气的男生。

“你是刘星一?”我震惊得半张着嘴巴问他……

他朝我点点头。从前那个眼神有点落寞和自卑的小胖子已经一去无踪。星一的笑容竟然带着些许不羁。

“你看到了吗?他整个暑假都吃些什么?”小息的时候我和芝仪挨在七楼走廊的栏杆上,她在我耳边说个不停。

可是,我没心情聊天。我心里难过死了。开学之前,我一直祈祷千万别让“小矮人”当我的班主任。谁知道,当我仍然处于刘星一的纤体震撼中,一个更大的震撼把我整个人击倒——“小矮人”走进课室来。虽然他长得不比我们书桌高很多,但我还是看到矮矮胖胖像树墩的他缓缓横过第一排桌子,然后突然从第三行和第四行的通道之间冒出来,脸上带着一个“我一整天都觉得很不耐烦!”

和“我不觉得人生很有趣!”的表情,向我们宣布,他是我们这一年的班主任。

“小矮人”人如其名,真实名字已经没有人提起了。他是数学老师,中三的时候教过我。凭我的数学成绩,他自然不会对我有什么好印象。

中文老师、英语老师或是体育老师们,通常都会有自己偏爱的学生。但是,数学老师这种生物,好象是没感情的。小矮人也不例外,他没有特别喜欢谁,他也没有仰慕者,不会有学生小息或放学之后缠着他聊天。学校举行圣诞庆祝会的时候,学生们会起哄要老师一起玩游戏,但从来没有学生敢邀请小矮人。没有人知道看上去快四十岁的小矮人结婚了没有,不过,大家都非常肯定白雪公主不会爱上他就是了。

那个星期结束的时候,我们已经知道哪一位老师负责哪一科。教中文的是“薰衣草”。他约莫三十岁。男老师之中,以他最会穿衣服。他很讲究,绝对不会连续两天穿同一套衣服。即使是夏天,他身上也一定有外套。他说,没穿外套就好象没穿衣服。他好喜欢紫色,身上几乎总有紫色,眼睛框也是浅紫色的,所以我们都叫他“薰衣草”。他看上去有点苍白和单薄。虽然脸上常常挂着微笑,但是,他的身影似乎总是带着一点点忧郁。

教英文的是前一年已经教过我们的“盗墓者罗拉”,又简称“盗墓者”。她的英文名字叫Lara。一九九八年的时候,那个“盗墓者罗拉”的网上游戏风行一时,游戏中的性感女主角刚好也叫Lara,所以,我们都开始在背后叫她“盗墓者”。

“盗墓者”并没有像游戏中的罗拉穿得那么少。她看上去有三十几岁,戴着玻璃瓶底厚的眼镜,脾气有点古怪,一时很热情,一时很冷淡。心情好的时候,她会请我们吃巧克力和饼干,她甚至容许我们一边上课一边吃。她书教得很好,有学问,又勤力,经常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的。芝仪的英文很好,盗墓者因此对她另眼相看,常常分给她最多的巧克力,又喜欢叫她回答问题。

芝仪是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。她的右脚比左脚短了一些,走路有点微跛,要是不很留心看,根本看不出来。身体不太好的她有一张苍白的脸和一双漂亮的杏眼,唱歌好听,钢琴弹得很棒,是学校合唱团的女高音。谁都会以为她就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文静,只有跟我一起的时候,她才会说很多话。她跟我一样喜欢徐璐。她比我更疯狂,家里全是徐璐的海报。我们看过徐璐每一场演唱会,但是,我们没参加歌迷会,也没试过去等徐璐。

“隔了一点距离的爱比较完美。”芝仪常常引述徐璐这句名言。

星期天,我到乳酪蛋糕店打工。阿瑛跟我一样,升上中学四年级。我告诉她星一的事。

“他到底用什么方法减肥?”阿瑛好奇地问。

“我没问他。他不大跟我说话。当时只有我旁边的坐位空着,他好象是没选择才跟我坐似的。”我说。

就在这时,我发现一只穿皮鞋的大脚掌出现在排队买蛋糕的人龙中。那只大脚掌从队伍中叉开来踩在地上,不小心露出两英寸高的鞋跟。

“是小矮人!”我连忙蹲下去,躲在柜台后面,拉着阿瑛的衣袖低声惨叫。

“就是你说的那个班主任?他这么矮你也看到?”她踮起脚尖想看看谁是我经常挂在嘴边的班小矮人。

“我看到他的高跟鞋。”我小声说。

“喔,我看到了。”阿瑛说。

我缩在阿瑛脚边。

“一个乳酪蛋糕。”过了一会儿,我听到小矮人的声音在柜台外面响起。

“他走了。”阿瑛拍拍我的胳膊说。

我站起来,吐了一口气,看到小矮人一转身就迫不及待打开蛋糕盒,撕了一大片蛋糕往嘴里塞,吃得有滋有味的样子,好象已经饿了很久。

“我一定不可以让他知道我在这里打工。”我说。

“为什么?你们学校不准学生做兼职的吗?”阿瑛问我。

我看着小矮人吃蛋糕的背影说:“要是他怀疑我看到他这个模样,他一定不会给我好日子过!”

“他很可怜呢。长得这么矮,小时侯一定常常给同学欺负。”阿瑛说。

在阿瑛眼中,似乎每个男生都像孤儿那么可怜。

“大熊找到学校没有?”我问她。

“好象还没消息。”她说。

“那怎么办?都开学了。”我说。

隔了一个星期,我和阿瑛又在蛋糕店见面。

“原来大熊进了你们学校。”她告诉我。

“哪一班?”我惊讶地问。

“跟你一样是中四,我不知道是哪一班。你们这几天有没有新来的插班生?”

“大熊的名字是?”我吓得闭上眼睛。

“熊大平。”

“噢!真的是他!”我惨叫。

“你见到他了吗?”

“你说的大熊,不是像熊人那样又高又壮的吗?”

“‘大熊’是他的花名啊!我已经两年没见过他了,不知道他长得高不高壮不壮。他不矮就是了,我不晓得他有没有继续长高。”

“他有长高。”我说。

“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阿瑛问。

“我不喜欢他的头发。”我说。

事情是这样的,星期一那天,来上第一节课的小矮人后面跟着一个比他高出一个头的男生。

“你就坐在另一个菜干头后面吧。”小矮人指着我说。

班上的人全都笑了起来,那个肩上甩着一个重甸甸的背包、长得瘦瘦高高的男生一脸尴尬地走到我和星一后面的空位坐下来。他竟然跟我一样,烫了个“徐璐头”,害我成为笑柄。

“怎么男生会去烫头嘛!”小息的时候,我跟芝仪在洗手间里说。

“可能他也是徐璐的歌迷吧。”芝仪说。

“我要去把头发拉直。”我望着洗手间里的镜子说。

“他烫头发?那真奇怪,他向来都不修边幅,也不爱美,怎么说都不像那种会烫头发的男生,还烫成那个样子,一定有原因吧!”阿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。

“怎么那个样子嘛?”我摸摸头发,撅着嘴说。

我亲眼见到的大熊,跟我从阿瑛那儿听来的英雄事迹,好象怎样也扯不上关系。那几天,我很少转过头去看他,因为看到他就好象看到我自己。连芝仪都说,要不是我穿裙子,她会把我们两个弄错。

坐在我后面的大熊很静,静得好象不存在似的。他从来不发问,在班上是个不起眼的人。我有时会从肩头偷偷瞄他,看看他是不是睡着了,他有好几次真的是托着头睡觉,另外几次是偷偷看书,陶醉的样子不象是在看课堂上的书。已经是中四生了,字却写得歪歪斜斜,像个小五生似的。他懒得不象话,几乎从来不交功课。当我们要把功课传到前面的时候,他只会不好意思地耸耸肩。这时,星一会替他隐瞒。他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成为朋友的,两个人小息的时候常常走在一起。上课时坐在他们旁边和前面的我,好象是多余的。那个年纪的男生,是不是都瞧不起女生?

不做功课的大熊,数学却很厉害。派回来的数学测验卷,由第一排传上来,我每次也会看到他的分数。他每次都拿一百分。小矮人有时会叫他去黑板做数学题,他静静地做完,做得比谁都快,我看到小矮人脸上罕有地露出惊讶的神色。

阿瑛说他偷数学试题不是为自己,看来是真的。不过,其他的科目,他便很勉强了,好多次因为不交功课而受罚,还是死性不改。他甚至连盗墓者的功课都竟然有胆子不交。

有一天,我们正在上盗墓者的课,盗墓者那天的心情特别好,请我们吃巧克力饼干。突然之间,后面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。我转过头去,是大熊,他用手指戳我,他嘴边还粘着饼干碎屑。

“是不是你掉在地上的?”他把我的一张学生照片还给我。那张照片可能是我拿东西时不小心从书包里掉出来的。

“谢谢你。”

“你的照片……可以给我吗?”他羞羞怯怯地说。

我呆了半晌。这时,盗墓者正瞅着我,我慌忙给了大熊那张照片,把他打发掉。

“大熊跟我要了一张照片呢。”在麦当劳吃午饭的时候,我告诉芝仪。

“什么照片?”

“学生照片。他在地上拾到的。”

“他要来干吗?”芝仪瞪大眼睛。

“我不知道。要不是盗墓者刚刚看过来,我才不会给他。”

“他会不会想追你?”芝仪咬着汉堡包问。

“不会吧?”我摸摸头发说。我本来要把头发拉直,但是,听说烫过不久的头发勉强拉直,只会又干又难看,到时候便真的像菜干了。我只好每天努力梳出另一个发型,尽量不要跟大熊相似。这全都是因为大熊。我每天早上对着镜子梳头的时候,不知道有多么恨他。

“你看看是谁?”芝仪突然很紧张地抓住我的手。

一个高挑的身影推开玻璃门缓缓走进来,我和芝仪都呆住了。我们没想到会在麦当劳见到徐璐。她一张素脸,顶着一头曲发,身上穿着小背心和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,很随便,却很有性格。

“没想到她也吃麦当劳呢。”芝仪兴奋地说。

徐璐跟一个同样穿破烂牛仔裤的漂亮男生一起,两个人很亲昵地在柜台前面排队。徐璐一只手勾住那个男生的裤头,淘气地把他摇来摇去,然后又甜甜地把头靠在他肩上。

他们买了汉堡包和薯条。许多人停下来看着他们,也许,大家对她的出现太震惊了,没来得及找她签名,只能巴巴地看着她一边潇洒地吃着薯条一边走出去,上了一辆在外面等着的车。

“那个男的是她新男友吧?看上去很花心呢。”芝仪说。

刚刚徐璐进来的时候,我不知道有多害怕她看到我的头发。我就像个拙劣的模仿者或是一个没思想的歌迷,太令人难堪了。要是大熊也在,凭他那个和我一样的头,就可以把我的难堪分担一半。

自从大熊问我要了照片之后,第二天在课室里见到他时,那种感觉怪尴尬的。

他就坐在我后面,说不定上课时一直盯着我的后脑勺,我却看不到他。他依然很静,并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行动。接下来那几天的小息,他都跟星一和几个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。减肥成功的星一成了学校的神话,也为所有痴肥少女点燃了做人的希望。即使是一点都不胖的薰衣草,有天上课时也忍不住问星一:

“刘星一,你上哪一间纤体中心?”

“没有啊,就只是运动和节食。”星一淡淡然的答案,听起来就像那些很有性格的漂亮女明星。

由青摇身一变成为王子的星一,很受女生欢迎。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时候,每一层楼都有女生靠在栏杆上替他打气、悄悄议论他。外形改变了的星一,人也好象一夜之间长大了。大熊却还是像个孩子,站着时从来不会挺直腰板,老是有点歪歪斜斜,好象准备随时再睡上一觉,每天穿的白衬衫要不是皱巴巴,便是从裤头里跑了出来,吃过的东西一定留点碎屑或是污渍在脸上和身上。他的书包重得像石头,甩在桌子上时会发出巨响,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清理过。他有一双大脚,那双鞋子大得可以用来养一窝小鸡,松脱的鞋带从来不会去绑。他打球时一头乱发荡着汗水,粗粗鲁鲁地拍着球穿来穿去,有时还会露出一双多毛的腿,投篮的时候并不会象星一那样自觉地摆出一个潇洒的姿势。在星一身边,他是那么不起眼。

那便是真正的大熊吗?那个为了拯救朋友而冒险把一头疯牛引开的大熊,不会那么简单。

芝仪一连病了几天,连数学测验那天都没法回来,我真羡慕她。除了她,我在学校里并没有其他谈得来的朋友。没有她,我也懒得一个人出去吃饭。那天午饭的时候,我索性留在坐位上一边吃酥皮肉松面包一边温习下午的数学测验。

我双手支着头,苦恼地望着那些几何。这时,背后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。

我转过头去,是大熊。本来趴着睡的他,好象刚刚醒来的样子,望着我手上的面包说:

“好饿,可以分一点给我吗?”

“我有多一个。”我分给他另一个酥皮肉松面包,我本来打算留待小息时吃的。

“谢谢你。”他很不好意思地吃了起来,吃得满嘴都是面包屑。

“这一题,你会做吗?”我拿起那本数学补充练习,读给他听:“有位飞行员往正南方飞一百公里,然后往东飞了一百公里,再往北飞了一百公里,结果发现他又回到了起点。请问他是从哪儿起飞的?”

“北极。”大熊想也不用想就说。

“为什么?”我不明白。

他咬着面包,在书桌底下的抽屉里找到一张皱巴巴的白纸,在上面画了这幅画:

“为什么是北极?”

“这只是个取巧的问题。因为地球是椭圆形的,北极在地球的顶端。围绕着这个中心点飞行,不管怎样,最后还是会回到起点。”

我似懂非懂地看着他画的那张图。

“还可以有另外两个起点。”他咬了一口面包说。

“是吗?”

“算了吧。”他手支着头说,“小矮人不会出这一题的,那牵涉到地球仪上的曲线,说出来你也不会明白。”

“你怎知道我不明白?”我不服气地问。

“你连第一个答案都不知道。”他懒洋洋地说。

我撅着嘴,瞪了他一眼。

“面包多少钱?”他突然问我。

“算了吧。”我说。

“多少钱?”他很坚持。

我竖起三根指头。

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块钱给我,闪着眼睛说:

“很好吃,明天可以帮我买一个吗?”

我瞥了瞥他,不知好气还是好笑。这个人,真是拿他没办法。

“待会测验,你抄我的吧。”他头往后靠,伸了个懒腰说。

“千万不要!”我警告他,“小矮人可是出了名的辣手无情,要是给他逮到,你又会给赶出校。”

他微微怔了一下,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他给学校开除的事,我连忙转过头去,假装继续温习。虽然没领情,我心里可是有点感激他。

下午的数学测验正如大熊说的,果然没有出飞行员那一题。六条题目中,我仅仅会做其中两条,余下来的都是胡乱写的。当大熊把他那份测验卷传上来时,我几经挣扎才没有抄他的。

然而,那一节课结束的时候,小矮人却突然望着我们两个,阴沉沉地说:

“熊大平、郑维尼,你们出来。”

难道小矮人连我偷偷瞄了一眼大熊的试卷也发现了?我站起身,有点担心地走出去,大熊跟在我后面。

“你们两个,哪一个可以给我解释一下?”小矮人拿起一本学生手册,翻到第一页朝班上的同学举起来。那是大熊的手册,上面贴着他的照片。不,等一下……那不是大熊的照片,是大熊把自己的头剪贴到别人的照片上,当成是自己的,剪贴的技术很拙劣,他的头发还是直的。

小矮人瞪了我们两个一眼,然后把大熊的头从那张照片上撕下来,底下竟然是我的照片。大熊拿了我的照片,原来是这个用途。那天,小矮人催促我们交手册,他自己没带照片,所以,无意中在地上拾到我的照片时灵机一动,把自己一张旧照片的头剪下来,贴到我头上。男生和女生的校服,上半身是一样的白衬衫,只有下半身不同。真亏他想得出来。

“你的照片呢?”小矮人问大熊。

“还没去拍。”大熊有点带窘地回答说。

“所以就随便找张旧照片贴到郑维尼的照片上顶替吧?反正两个人上半身一样。这是人皮面具还是贴纸相?你们两个很会搞笑呢。”小矮人嘲讽地说,脸上却一径挂着一个“你以为我真的觉得很好笑吗?你看不出我在说反话吗?”的表情。

班上的同学这时全都笑得前摇后晃,连作为受害人的我,也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
“你们两个今天放学后给我到图书馆留堂一个钟。”小矮人抛下这句话才走出课堂。

大熊望着我,抱歉的样子。

那天放学后,我乖乖地在图书馆里留堂,大熊却不知去了哪里。要是小矮人突击检查的话,他死定了。男生脑子里到底都装些什么?好象老师天不怕地不怕似的。

我百无聊赖,在书架上拿了一本《哺乳动物图鉴》来看。学校图书馆的书一般都很闷,比不上“猫毛书店”那边有趣。我在那儿租过一本《听听尸体怎么说》,书里说有些人死后还会长指甲,好可怕。还有一本《尸体想你知》和《谁拿走了那条尸》。总之,凡是跟尸体有关的,不管是古尸还是现代尸,我都喜欢。

有时候,我自己都不禁怀疑自己是否有点恋尸癖或是心理不正常。

我翻开手上那本《哺乳动物图鉴》,里面有一章提到熊。美洲黑熊已经适应了人类社会,会尽量避开冲突。棕熊需要广阔的旷野才能生存,极少攻击人类。

懒熊的黑毛杂乱蓬松,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。大熊到底像哪一种熊?是爱自由的棕熊、爱好和平的美洲黑熊,还是懒洋洋、上课经常睡觉的懒熊?

可是,大熊长得根本一点儿都不像熊。他不是庞然巨物,没有粗壮的四肢,也没有近视。相反,他有一双聪明又孩子气的大眼睛,脸上永远挂着一个不知道是害羞还是怕麻烦的表情。偏偏是这样的男生,让你好想好想像顽皮狗儿在家中大肆捣乱那样,弄乱他那头本来就乱蓬蓬的头发。

那天,大熊始终没有出现,我双手支着头,望着书发呆。就在那时侯,星一来了。他手插着裤袋,一进来就直接往书架那边走。坐在我身边的几个初中女生纷纷把雀跃的目光投向他。小声议论着他。大熊并没有跟他一起。我看看手表,距离留堂结束的时间还剩下十分钟。那十分钟突然变得好漫长,我不知道该祈祷大熊快点赶来还是希望小矮人千万不要来。

结果,他们两个都没来。我松了一口气,站起身,拎起背包,把那本《哺乳动物图鉴》放回书架上去。

在一排书架后面,我看到正站着看书的星一。

“刘星一,你有没有见过熊大平?”我问他。

他带着些许笑意的眼睛朝我抬起来,耸耸肩。

“告诉他,他死定了。小矮人来过。”我装出一副很严肃,又有点幸灾乐祸的表情说。然后,我迈开大步走出图书馆,撇着嘴,忍笑忍得好辛苦。

第二天,我在楼梯碰到大熊。那时,第一节课的钟声已经响过了,我一次跨两级地冲上楼梯。大熊从后面赶上来,书包甩在一边肩头上,很快便走在我前头。

发现我时,他退了回来,问我:

“小矮人昨天真的去了图书馆?”

我故意不告诉他。

他脸上露出惶恐的神色,我憋着笑。

“你昨天为什么没出现?”我问他。

“我忘记了。”他懊恼地说。

我翻翻眼睛,装出一副我帮不上忙的样子。但他很快便不再懊恼了,好象觉得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,就让它发生吧。然后,他撇下我,自顾自往上冲。

要是让他首先进课室去,我便是最后一个了,想到这里,我拼命追上去,从后面拉住他的书包喊:

“喂!等等!”

我竟然笨得忘了他的书包一向有如大石般重,用来沉尸海底再也适合不过。

然而,我这时后悔已经太迟了,他本能地抓住楼梯扶手,那个书包离开了他的肩头,朝我迎面袭来,击中了我的脸,我好比给一个沙包打中了,整个人失去平衡掉了下去。我拼命想抓住些东西来稳住自己,却没能抓住,一直往后堕,左脚撞到了楼梯扶手,后脑着地时刚好压着自己的背包。

大熊站在楼梯上,惊骇地望着我。

千分之一秒之间,我把掀了起来的裙子盖好,便再也没法动。

他走下来,嗫嚅着问我:

“你……你没事吧?”

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报应?早知如此,我才不会戏弄他。

接着,我给送到医院去,照了几张X光片。那位当值的大龅牙医生问我知不知道自己是谁?我说出名字,他露出大龅牙笑了,说:“郑维妮是小熊维尼的维尼吗?”

我脑袋没事,左脚却没那么幸运,脚踝那儿肿了起来,活象一只猪蹄,得敷三个礼拜的药。

隔天,我踩着胶拖鞋,一拐一拐地上学去。大熊看到我,露出很内疚的样子。

小息的时候,我留在坐位上,他在后面戳了我一下。

“什么事?”我转过头去,鼓着气问他。

“对不起。”他说。

“你书包里都装些什么?”

“都是书。”他尴尬地说。

“你上一次清理书包是什么时候?”

“书包要清理的吗?”他一脸愕然。

“你从来不清理书包?”

他摇摇头。

“你把所有书都带在身上?”我问他。

他点点头,好象理所当然的样子。

我眼睛往上翻了翻,叹了口气,埋怨他:“你差点儿害死我。我现在得每天坐出租车上学。”然后,我把头转回来,没理他,站起身,一拐一拐地走出课室。

芝仪在走廊上,我朝她走去。她看到我,反而马上走开。

“芝仪。”我就像单手划船似的朝她划去,问她说,“你没听见我叫你吗?”

她望了望我,脸上的神色有点异样。

“维妮,我们暂时还是不要走在一起。”她说。

“为什么?”我怔了一下。

她低头望了望我的脚说:

“我们一个拐左边,一个拐右边,你以为很有趣吗?你知道我最害怕什么吗?”

她停了一下,抿抿嘴唇,有点激动地说,“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,他也是一拐一拐的。”

“可我不是——”我说到嘴边的话止住了。

“你不是真的,但我是。对不起,等你的脚没事再说吧。”她转过身去,拖着一个孤寂的背影走远了。

都是大熊惹的祸,他害我没朋友。

午饭的时候,我留在课室没出去,吃别人帮我买的排骨饭,我需要补充骨胶原。午饭时间过了一半,大熊回到课室来。我板着脸,装着没看到他。他坐到后面,戳了我一下。

“又有什么事?”我转过来向他。

他手上拿着钱包,从钱包里挖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和一堆零钱,推到我面前,说:

“你拿去吧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给你坐出租车。”

“这里怎么够?”我瞥了瞥他。

“我再想想办法吧。”他搔搔头。

我把那些钱捡起来,偷偷瞄了他一眼,说:

“对呀!你卖血也得筹钱给我。”

他无奈地看看空空的钱包。

几天之后,他再给我几张皱巴巴的钞票,说:

“你拿去吧。”

我像个高利贷似的,数了数他给我钱,然后满意地收下。

那几天,他中午都没出去吃饭,留在课室的坐位上睡懒觉。我吃同学帮我买的午饭。芝仪依然避开我。

然后有一天,我吃着自己买的面包,听到后面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。我转过头去,看到大熊,那些声音从他肚子里发出来,他好象很饿的样子。我把一袋面包丢在他面前,说:

“我吃不下这么多,你可以帮我吃一些吗?”

他点点头,连忙把面包塞进嘴里。

“你为什么不去吃饭?”我问他。

“我这个月的零用钱都给了你。”他咬着面包说。

“这是你自愿的,可别怪我。”我停了一下,问他,“你也喜欢徐璐吗?”

他怔了怔,不大明白。

“要不然你干吗烫这个头?”我瞄了瞄他的头发。

“我有个朋友在理发店当学徒,他那天找不到模特儿练习,所以找我帮忙。”

他说。

“然后你就变成这样?”我叹了口气。阿瑛说得没错,他果然不是那种会去烫发的男生,而是那种朋友叫他去刮光头发他也会答应的笨蛋。

“手册的照片,你拍了没有?”我问他。

他摇摇头,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。

“你不知道下面地铁站有一台自动拍照机吗?”

他眨眨眼,似乎真的不知道。

我从钱包里掏出三十块钱丢在他面前说:

“你拿去拍照吧,再交不出照片,小矮人会剥了你的皮来包饺子。”

“谢谢你,钱我会还给你。”他捡起那三十块钱说。

我觉得好笑,那些钱本来就是他的。

那天放学之后,我没坐出租车,拐着脚走向地铁站。那个颜色像向日葵的站口朝我展开来,我钻进去,乘搭一列长得不见底的自动楼梯往下。车站大堂盖在地底十米深的地方,在我出生以前,这儿还只是布满泥沙、石头和水,说不定也有幸福的鱼儿在地下水里游泳,而今已经成了人流匆匆的车站。

距离闸口不远的地方放着一个银色的大箱子,会吞下钞票然后把照片吐出来。

我从来不觉得他特别,直到这一天,我缓缓走向它,发现那条黑色的布幔拉上了,底下露出一双熟悉的大脚,穿着深蓝色裤子的长腿不是好好合拢,而是自由又懒散地摆着,脚下那双磨得灰白的黑皮鞋一如以往地没系好鞋带,那个把我撞倒的黑色书包搁在脚边。就在那一刻,布幔后面的镁光灯如魔似幻地闪亮了一下。我掏出车票,带着一个微笑,一拐一拐地朝月台走去。

许多年后,我常常回想这一幕。要是我当时走上去掀开布幔,发现坐在里面的不是大熊而是另一个人,我该怎么办?我的人生会否不一样?

三个星期之后,我的脚伤痊愈了。曾经嫌弃我一拐一拐的芝仪又再和我走在一块。

那天,我们在回转寿司店吃午饭的时候,她突然说:

“今天由我来请客吧。”

“为什么?”我把一片鱼卵寿司塞进嘴里。

“对不起,你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太敏感了吧?”她歉意的眼睛朝我看。

“真的没关系。”我说。那段拐着脚走路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,却已经长得足够让我谅解芝仪。

那时侯,我最害怕的,不过是数学罢了,跟芝仪所害怕的,根本无法相比。

“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,他也是一拐一拐的。”我无法忘记她说的这句话。

“多吃一点吧,我不是常常这么慷慨的。”她笑笑说。

“那我不客气了。”我又拿了一碟鱼卵寿司,问她说,“有什么东西是看上去太整齐了,你很想把它弄乱的?”

“我说出来你会不会觉得我变态?”她有点不好意思,眼睛里却又带着一丝笑意。

“是什么?”我好奇地问。

“每次看到一些小孩子很用心砌了半天的积木,像是堡垒啦、房子啦,我都很想一手把它们全都推倒,然后看着那些小孩子流着两行鼻涕大哭大叫。光是在心里想,已经觉得痛快。”她吐吐舌头说。

“果然是很变态呢。”我说。

只想弄乱大熊头发的我,和芝仪相比,真是个正常不过的人。

“是星一。”芝仪突然压低声音说。

我转过头去,看到星一和大熊坐在回转带的另一头。大熊的零用钱不是全都给了我吗?他哪里还有钱吃饭?我这天跟芝仪外出吃饭之前,还故意丢给他一袋面包,说是因为我临时改变主意出去,所以面包给他吃。三个星期以来,我吃什么都留一些给他,撒谎说自己吃不下那么多。他这个笨蛋竟然每次都相信。要骗他,根本就不需要想出一些新的理由。

他为什么突然跑来吃寿司?说不定他这天也跟我一样,由身边的人请客。

“我要做一个实验。”我在心里说。

一碟鱼卵寿司正朝我这边转过来,快要经过我面前。它来到我面前了,然后继续往前走,我的目光追着它。

这时,星一看到了我,似笑非笑地,好象是介乎想跟我打招呼和不想打招呼之间,大熊也看到了我,傻气地望了望我,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跟星一聊天。

我手肘抵着桌边,目光一直斜斜地、悄悄地追着那碟橘红色的鱼卵寿司,祈祷它千万不要中途给别人拿走了。经过一段漫长迂回的路,它终于安全抵达大熊面前。

大熊很欢喜地,马上把它从回转带上拿起来,一个人吃得很滋味。

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鱼卵寿司的那股腥味,芝仪就从来不吃,星一连看都没看一眼。然而,喜欢它的人就是迷上那股独特的海水味道。大熊喜欢鱼卵寿司;还有就是,他刚好拿起了我挑中的那一碟,而不是前头经过的或是后来的那些。

“实验成功了!”我在心中喝彩。

然而,到底是什么样的实验,当时的我却无法具体说出来。是心灵感应的测试吗?是口味是否相同的鉴定吗?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做着天真的爱情实验,然后为一个宛若鱼卵般微小的共通点和一个偶然乐上半天,丝丝回味?

就在寿司店的实验成功之后不久,一天放学后,我独个儿去坐地铁。那天的人很多,车厢里像挤沙丁鱼似的。我抓住扶手,戴着耳机听歌,双眼无聊地望着车厢顶的广告。当我的目光无意中转回来的时候,发现大熊在另一个车厢里,露出了半个乱蓬蓬的头。我想看清楚一些,却已经不见了他。

列车开抵月台,我走下车,回头看了看月台上挤拥的人群,没发现他。然后,我踏上电动楼梯,靠右边站着。当电动楼梯爬上顶端,我伸手到背包里拿我的车票,这时,我看到那个乱蓬蓬的头在电动楼梯最下面,飞快地蹲低了一些,生怕给我看到似的。

“他干吗跟着我?”我一边嘀咕,一边走出地面。

像平时一样,我经过小公园,走进“手套小姐”的“猫毛书店”看看有什么新书。“白发魔女”这天在书堆上懒懒地走着猫步。我躲在一个书架后面偷偷望出去,终于发现了大熊。他站在对街,眼睛盯着这边看。他是跟踪我没错。

我租了一本《四条尸体的十二堂课》,接着若无其事地从租书店走出来。走了几步,我故意蹲下去系鞋带,然后站起身,继续往前走。等到过马路的时候,我飞奔过去,才又放慢步子。我偷偷从肩膀朝后瞄他,没看到什么动静。

回到家里,我匆匆走进睡房,丢下书包,躲在窗帘后面往下看,看到大熊半躲在那株开满红花的夹竹桃后面,抬起头看上来。

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?又跟踪了多久?

接下来的一个星期,我发现大熊每天放学之后都悄悄跟踪我回家。等我上去了,他会躲在那株夹竹桃后面好一会儿,见我没有再出来,然后才从原路回去。

那个星期,我都泥巴胸罩、内衣裤和校服挂在浴室里,不让妈妈挂到窗外晾晒。

为了确定她没忘记,我每天上课前都会检查一遍。

“干吗不挂出去?”她问我。

我没告诉她。

校服不挂出去,是不让大熊知道我住哪一层楼。胸罩和内衣裤嘛,那还用说?

星期天在乳酪蛋糕店打工时,我不时留意店外。要是大熊跟踪我来店里,便会看到阿瑛。那么,他会发现,在认识他之前,我已经知道很多关于他的事。

“你干吗整天望着外面?”阿瑛问我。

“没有啊。”我耸耸肩。停了一下,我问阿瑛,“小毕最近有没有见大熊?”

“没有啊,他最近很忙。”

“大熊是很忙。”我说。他都忙着跟踪我。

“我是说小毕。”阿瑛一边折蛋糕盒子一边说。

那天,一直到蛋糕店关门,我都没发现大熊。

到了一个大雨滂沱的黄昏,放学之后,我撑着一把柠檬黄色的雨伞,走路回家。大熊并没有带雨伞,他好像从来都不带雨伞。他鬼鬼祟祟地在距离我几公尺后面跟着,笨得还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。我也只好继续装笨。

那天的天空沉沉地罩下来,人们的雨伞密密麻麻地互相碰撞,谁也看不清楚雨伞下的那张脸。我把手中的雨伞高高举起来,像一个带队的导游那样,悄悄给了大熊指示。

回到家里,我躲到窗帘后面看他。他从那株夹竹桃后面走出来的时候,乱蓬蓬的头发塌了下来,整个人湿淋淋的,拱起肩,踩着水花在大雨中离开了我的视线。

第二天、第三天,他的坐位都是空着的。我双手支着头,无心听课。虽然大熊在课室向来很静,仿佛不存在似的;然而,没有了他的课室,却又静得有点寂寞。

到了第四天,他终于背着那个大石头书包回来了。他脸色苍白,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。那天上课的时候,他不停擤鼻涕,打喷嚏时好几次把我脑后的头发吹了起来。

我心里好内疚,是我把他害成那样的。雨那么大,明明知道他没带伞,我偏偏要走路回家,还以为那样很诗意。

“大熊,你为什么跟踪我?”我很想转过头去问他。

要是只想知道我住在哪里,不是已经知道了吗?要是喜欢我,就说出来吧,我知道我很可爱。

那样冒着大雨跟踪我,难道只是为了看看我的背影吗?坐在课室里,不是已经每天都看到我的背影吗?

大熊,我需要一个理由。

可是,我知道他是不会告诉我的。

那天放学之后,我以为他会回家休息。然而,他还是如常地跟着我。他不像刚开始的时候跟得那么贴,离我老远的。我并没有像平日那样直接回家。我戴着耳机,一个人在街上乱逛,有时会突然在某家商店的橱窗前面停下来,装模作样,偷偷瞄一下他有没有跟来。确定他还在后头,我才继续往前走。那天路上的人很多,迎面朝我走来一张张陌生的脸孔,当他们从我身边擦肩而过,在几十步之遥的后方,同样的这些脸孔,也会遇上那个跟我如影随形的大熊吗?

我走进一家戏院,买了一张五点半的戏票,并且确定大熊也跟着我买票。那天放的是《泰坦尼克号》。我坐在漆黑一片的戏院里,我旁边的几个女生哭得很凄凉,仿佛她们也搭了那艘沉船,也跟那个男主角相爱似的。那片绚烂的光影世界如梦境般,有什么比有人陪你做梦更美?那是我和大熊一起看的第一出电影,没有相约,也并没有一起买票,但我知道他也在这黑蒙蒙的戏院里,在后头某个地方,跟我一样,是这个爱情悲剧的其中一个观众。是我把他骗进来的。

从戏院走出来,天已经黑了。我双手勾着背包的肩带,夹在散场的人群中,朝车站去。城市的灯渐渐亮了起来,空气中有点秋意,我踩着轻快的脚步,走进颜色像蓝宝石的地铁站。月台上没有很多人,列车驶进来,车门打开了,我跳进车厢里,找到一个位子坐下来。列车穿过弯弯曲曲的隧道,我瞥见大熊坐在另一个车厢里,用一本书遮住脸,长长的双腿懒散地叉开来。

列车到了月台,我甩上背包走出车厢。电动楼梯缓缓把我送上地面,我如往常般走路回家。小公园上的秋千在微风中摆荡,“猫毛书店”已经关门了。我走在一盏黄澄澄的街灯下,看到了自己斜斜的影子。要是身上有一根粉笔,我会立刻蹲下去,把自己影子画在地上,提醒大熊不要踩到它。可惜,一个人无法蹲下去的同时又画下自己走路的影子。

回到家里,我匆匆丢下书包,躲到窗帘后面偷看。大熊已经走在回去的路上,在街灯下拖着斜斜的影子。

直到第二天,芝仪问我前一天有没有去看流星雨,我才知道,那天午夜落下了一场壮观的狮子座流星雨。那么大量的彗星碎片和灰尘掉入地球的表面,要三十三才会发生一次。这一次,在中国可以看到最大的流星暴,三十三年后那一场可不一样。

但是,我已经看到了一场流星雨——就是在大熊低着头背着书包的背影上那点点星光。直到他走远了,星星的光芒才没入夜色之中。

后来,当我长大了一些,我常常想,是什么驱使我们对一个人如魔似幻地向往?我好象是从一开始就爱上了大熊,连思考的过程都没有。要是也有一场大熊座流星雨,我会是那个早早就坐在海滩上,双手抱着腿,遥望一片无涯的天空,彻夜守侯着的人。

第二天,当大熊看着我回家,我并没有真的回家。我躲在公寓大堂那扇门后面偷瞄他。看到他背朝我往回走的时候,我悄悄走在他后头,想知道他接着会去什么地方。

他低下头,走在人行道上,丝毫没发现后面的我。当他无意中看到地上有个空的乳酸菌饮料瓶,他马上把它当成皮球那样追着踢,一会儿盘球,一会儿左脚交给右脚,很好玩的样子。

到了“猫毛书店”外面,他突然停下来,把那个瓶子踩在脚下,踢到一旁,然后走进书店里。“白发魔女”背朝着他伸了懒腰,趴在书堆上。他扫了扫它的背,把它长而多毛的尾巴摆成“C”形,“白发魔女”竟然没有反抗。接着,他钻进书架后面,我连忙躲起来。过了一会儿,他拿着几本书走到柜台前面东张西望。“手套小姐”这时从柜台后面那个房间走出来,木无表情地替他办了租书手续。他付了钱,把书塞进背包里。

他出了书店,往地铁站走去。我一直跟他保持着几公尺的距离。到了月台,我躲在另一边月台的一根石柱后面。当列车驶来,我连忙跟着他走上车,然后待在另一个车厢里。他靠在车门站着,把一本书从背包里拿出来,读得很入迷的样子。

到了第三个车站,他收起书走下车。我跟着他踏上电动楼梯。电动楼梯爬升到地面的出口,他走出去,朝大街走了几步拐了个弯,那儿有一家游戏机店,他走进去,一待就是一个钟。我在对街商店的遮阳蓬下面呆呆地等着。

他终于走出来的时候,天已经暗了,他好象还没有回家的打算,一直往前走,经过一个球场。两帮男生正在那儿打篮球,大熊站在场边,双手插着裤袋,饶有兴味地看着人家打球。有一次,那个篮球掷了出界,他连忙退后一些,双手把球接住,在脚边拍了几下才依依不舍地掷回去。

离开球场之后,他在人行道的一棵树下拾起一根树枝,傻里傻气地把树枝当成剑在手中挥舞,又摆出击剑手的的姿势。我躲在另一棵树后面,忍不住偷笑。

他在街上晃荡。一个年老的乞丐带着一只肮脏的小狗拦在路中心行乞。大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铜板,丢到那个乞丐的小圆罐里,继续往前走。

他拐过街角,来到一家卖鸟和鸟饲料的店,隔着笼子看了一会儿小鸟,又逗一只拴在木架上的黄色鹦鹉玩。

“你好!我不是一只鹦鹉!”我听见那只鹦鹉用高了八度的声音亢奋地说着人话。

大熊咯咯地笑了起来,然后买了一包瓜子,接着把瓜子塞进背包里。

他继续往前走,进了一家便利店。我躲在店外,看到他买了一个杯面和一瓶汽水,一个人孤零零地把面吃完。

吃饱了,他从便利店走出来,在下一个路口拐了个弯,爬上山坡。山坡两旁植满了大树,一棵树的树梢上吊着一盏昏黄的路灯,微弱的光线照亮着前面的一小段山路,我看到山上有光。

我跟着他,一路上静悄悄地,连一个人都没有,草丛里不时传来昆虫的嗡叫。

终于到了山上,大熊走向一道铁门,掏出钥匙从旁边的一扇黄色的木门进去,然后不见了。

我走上去,浅蓝色铁门顶的圆拱形石梁上亮着一盏苍白的灯,我看到那儿刻着几个大字:大爱男童院。

铁门后面有两栋矮房子,一栋远一些,一栋近一些。我抬起头,看到靠近大闸的一栋房子的二楼这时亮起了灯,一个人影出现在薄纱帘落下的窗前,头发乱蓬蓬的。一只凤头有冠的鸟拍着翅膀,在他身边呈波浪形飞翔。他朝鸟儿伸出一只手,鸟儿马上收起翅膀,栖在那只手上面,头低了下去,好象是在啄食饲料。

那是大熊和他的宠物鸟吧?看起来好象是鹦鹉。可是,大熊为什么会跟鹦鹉住在一所男童院里?那是他的家吗?家里却又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?我带着满腹疑团走下山坡。

第二天,我继续跟踪大熊。他看着我走进公寓之后,便往原路回去。经过“猫毛书店”的时候,他没进去。“白发魔女”在门口的书堆上趴着打了个呵欠,大熊把它的尾巴摆成“C”形才走开。

他跟前一天一样坐地铁,但是这一天,他没有在第三个站下车,而是第六个站。他走出地面,在一家模型店的橱窗前面停步,看着橱窗里的一架战机,研究了大半天。

然后,他进了附近一家理发店。过了一会,他跟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,身材瘦小的男生从店里走出来,两个人站着聊天。那个男生身上穿着黑色的工作服,染了色的头发一根根竖起来,形状似箭猪,颜色像山鸡。他说不定就是大熊那个当理发学徒的朋友,怪不得大熊的头发也好不了多少。

聊完了天,“山鸡箭猪”回店里去,大熊独个儿在街上晃荡。他绕过街心,那儿有一家游戏机店。这一次他又不知道会在里面待多久才肯出来。我在对街的快餐店买了一杯柠檬茶和一包薯条,一边吃一边等他。过了一小时四十分,他终于出来了,却突然朝我这边走来,吓得我连忙用书包遮着脸。但他没进来。我走出店外,发现他进了隔壁一家拉面店吃面。他背朝着我,坐在吧台前面,一只手支着头,仍旧坐得歪歪斜斜。

等到他吃完,天已经黑了。他回到下车的那个地铁站。谢天谢地,他终于肯回家了。他在月台上一连打了几个呵欠。列车到了,他进去,找了一个位子坐下,把书包从肩上甩下来,丢在旁边的空位上,叉开双脚打盹。

列车抵达月台,门开了,他蓦然惊醒过来,连忙站起身跑出去,却竟然忘了带走书包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办,要是叫住他,他会发现原来我跟踪他;但是,我也不可能看着他丢失书包。

没时间多想了,我走上去,飞快地拎起他的书包,在列车关门前冲出车厢,把那个书包放在月台上,然后飞快地躲在月台的控制室旁边。他的书包那么重,他很快就会发觉自己背上轻了许多。

不消一会儿,他果然狼狈地飞奔回来。这时,列车的最后一个车厢刚刚进了隧道,扬起了一阵风。大熊望着开走了的列车,脸露沮丧的神情。突然之间,他在空空的月台上发现他的书包。那个书包就在离他几步的地方。他望着书包呆了半晌,举头四看,脸上的表情充满疑惑,然后又定定地看着那个书包好一会儿,不明白它为什么自己会下车。

等了一下,他终于走上去拎起那个书包,甩在背上。我担心他会突然回过头来,所以离他老远的。

他走昨天的路爬上男童院的山坡,在那扇黄色木门后面消失。然后,我看到二楼亮起了一盏小灯,类似鹦鹉的剪影拍翅朝他的剪影飞去,栖在他头上啄他,好象是欢迎他回家。

我一连几天跟踪大熊,发觉他每天都会到游戏机店打机,然后不是到球场看人打篮球便是在街上晃荡。他晚饭都是一个人在外面吃,不等到天黑也不回家,难怪他没时间做功课。那只头上有冠的鸟并没有拴起来,他由得它在屋里飞,所以,二楼那扇挂着纱帘的窗从来没打开过。

他隔天会顺道到“猫毛书店”借书和还书,每次都忍不住把“白发魔女”的尾巴摆成“C”形,好象它是他的一件玩具。

每一次,只要他一走出书店,我便立刻走到柜台瞥一眼他前天借了什么书,刚还的书都会放在那儿。我列了一张他的租书单:

《一零一个有趣的推理》

《跳出九十九个思路的陷阱》

《古怪博士的五十二个逻辑》

《揭开数学的四十四个谜团》

《十一个哲学难题》

《如何令你的鹦鹉聪明十倍》

除了他似乎偏爱书名有数字的书之外,他看的书比我正常。我也猜得没错,那只不住在笼子里的鸟儿是鹦鹉。

不过,在“猫毛书店”瞥见《如何令你的鹦鹉聪明十倍》的那天,也是我最后一次跟踪大熊了。

那天,他在“猫毛书店”把是还了,没有租书,然后直接坐地铁回家,连游戏机店都没去,好象很赶时间似的。我跟他隔了几公尺的距离,手上拿着一本书,半遮着脸。他出了地铁站,走过长街,绕了个弯。过了那个弯,便是山坡了。我跟着他拐弯,没想到他竟会站在那儿,吓了我一跳,我几乎撞到他身上。

“你为什么跟踪我?”他那双好奇的眼睛望着我。

“我没有。”我说。

“但是,你一直跟在我后面。”他一脸疑惑。

“这条路又不是你专用的。”

我明明是在撒谎,没想到他竟然相信我的谎话。

“那算了吧。”他说,然后继续往前走。

“但你为什么跟踪我?”我咬咬牙,朝他的背影说。

他陡地停步,不敢转过头来望着我。

“为什么?”我又问了一遍,听到自己的声音因紧张和期待而颤抖。

他的答案却不是我期待的那样。

他转过身来,结结巴巴地说:

“有人要我跟踪你。”

“是谁?”我既失望也吃惊。

他没回答。

“到底是谁?”我猜不透。那一刻,我甚至想过会不会是男童院里某个边缘少年。

“下次再告诉你吧,我赶时间。”他说。

他想逃,我拉住他背包的肩带,说:

“你不说出来,我不让你走!万一那个人原来想绑架我,那怎么办?”

“星一不会绑架你吧?”他说。

“是星一?”我怔住了,问大熊,“他为什么要你跟中我?”

“他没说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听他的?”我很气。

“他给我钱。”他告诉我说,好象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。

“他给你多少钱?”

“每天一百块钱。”他老实告诉我。

“怪不得你每天都有钱去打机!还有钱施舍给乞丐!”我气过了头,一时说溜了嘴。

“你还说你没有跟踪我?”他吃了一惊。

我没回答,反而问他:“星一只要你跟着我,什么也不用做?”

“告诉他你每天放学之后都做些什么。”他说。

“可恶!他有什么权利这样做!”我恨恨地盯着大熊,骂他,“你也是收了同学的钱所以才会去偷数学试题吧?我还以为你不肯出卖朋友呢!”

“你怎么知道我偷试题的事?”他怔了一下。

“你别理!我没说错吧?”

大熊没回答,好象很受伤害的样子。

“星一给你多少钱,我也给你多少。明天起,你替我跟踪他。”我对大熊说,但我根本没那么多钱。

“不行。”他说。

“为什么?”

“星一……他是我的朋友。”他回答,一副忠肝义胆的样子。

“那我就不是你朋友吗?”

没想到他竟然说:

“我不跟女孩子做朋友。”

“女孩子为什么不能做朋友?”我瞪着他。

“女孩子很麻烦。”他皱着眉说。

“所以你没有女朋友?”我探听他。

他摇头,好象真的觉得女生很可怕。

“怪不得他对你有感觉。”我瞥了他一眼。

“谁对我有感觉?”他颇为诧异地望着我。

“老实告诉你,是有人要我跟踪你,每天报告你的行踪。”我骗他。

“是谁?”他半信半疑。

“既然你告诉我,我也告诉你吧。那个人就是——”

他很好奇,等着我说出来。

“就是薰衣草!”我说。

“薰衣草?”他着实大吃一惊。

“你是插班生,难怪你不知道。薰衣草喜欢男生。你该明白我的意思吧?”

他震惊得张大嘴巴。

“他好象特别喜欢粗枝大叶的男生呢。”我危言耸听。

他一张脸红了起来。

我抓住他的背包,说:

“你现在带我去找星一,我要问他为什么跟踪我。”

“今天不行,我要和我爸爸吃饭。”他腼腆地说。

我放开了手让他走。不知道为什么,当听到他终于不用一个人孤零零地吃饭,我很替他高兴。

他转过身跑上山坡。

“那只鹦鹉叫什么名字?”我大声问他。

“皮皮。”他一边跑一边回过头来告诉我。

“皮皮。”我喃喃念着,还不知道将来我有很多机会唤它的名字。

目送着大熊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山坡上,我独个儿往回走。这天跟前几天不一样,天还没有黑。我的心情也跟前几天不一样。知道了大熊并不是因为喜欢我而跟踪我,那种感觉就好象我看到一个有点眼熟的人老远朝我微笑挥手,于是我也向他挥手微笑;然而,我马上就发现,他不是跟我笑,而是跟在我后面的某个人笑,会措意的我,巴不得马上挖个地洞躲进去。

幸好,大熊并没有看到我的尴尬,他还相信了薰衣草的事。我愈想愈觉得好笑忍不住在路上笑了起来。我还没见过这么笨的男生。这个笨蛋,我就是没法生他的气。

那天晚上,我打电话给芝仪,告诉她星一要大熊跟踪我的事。她在电话那一头停了很久,然后说:“星一他会不会喜欢你?”

“不会吧?”

“那他干吗叫熊大平跟踪你?”

“我也想知道。”我说。

第二天的第一节课是体育,我们在学校的运动场比赛垒球。芝仪拿着一本书坐在看台上的石级上,无聊地翻着。因为脚的问题,她一向不用上体育课。这一天,星一跟大熊一队,我是敌方。轮到我击球的时候,由大熊负责投球,星一是捕手。我握着一根垒球棍,摆出准备击球的动作。

“星一,你为什么要大熊跟踪我?”我问蹲在我旁边,戴着捕手面罩和垒球手套的他。

大熊应该已经告诉了他,所以星一并不觉得意外。他的答案却在我意料之外。

“礼物。”他说。我看不清楚藏在银色面罩背后那张脸是什么表情。

“礼物?”我望着他,征了片刻。

“是我送给你的礼物。”他说。

“你为什么要送礼物给我?”我呆了半晌。

“球来了!”星一突然说。

我连忙转过头去,大熊刚刚投出一个好球,那个球劲道十足地朝我飞来,我鸡手鸭脚挥了一记空棍,没打中。

星一把球接住,蹲下来说:

“我表姐念念不忘曾经有个暗恋她的男生找私家侦探跟踪她,只是想知道她下班之后都做些什么。”星一说。

“他自己为什么不跟踪她?”我不明白。

“大熊快要投球了!”星一提醒我。

我连忙摆出接球的动作。大熊抡着手臂,准备随时把手上的球掷出来。

“那样不够优雅。”星一说。

“你是说我的动作?”我看了看自己。

“我是说,自己去跟踪。”星一回答。

“星一,你是不是减肥过度,荷尔蒙失调,所以变成这样?你说的话和你做的事,一点儿都不像十六岁。”我眼睛望着站在老远那边的大熊,跟星一说着话。

“你永远不会忘记,十六岁那年,有个男生找人每天跟踪你。我送给你的是回忆。球来了,别望过来!”

那是个好球,我又挥了一记空棍大熊就不可以让我击中一球吗?

我望着星一转身跑去拾球的背影,我得承认,他说的没错,我永远都不会忘记。但是,我希望大熊跟踪我不是因为星一要他这样做。

星一把球抛给大熊,又再蹲在我旁边。我们都没说话。

我挥着球棍,俯身脸朝大熊,我已经失了两球,只要再失一球,就要出局了。

我不要书给大熊。

大熊又投出一球。当我准备挥棍击球的时候,身为敌方的星一却提醒我:

“这是坏球,别接!”

根据球例,坏球是不用接。结果,我没挥棍,那一球越过我的肩膀,是个坏球。

“谢谢你。”我对星一说,我很高兴暂时不用出局。

“这也是礼物。”星一说。

我假装没听见,眼睛望着大熊,准备接他下一球。那个球从大熊手里掷出,朝我飞来。

“别接!”星一再一次提醒我。

我好象没法不听他的,动也不动,看着那一球仅仅掷出了界,果然是个坏球。

星一跳起来把球接住。

“谢谢你。”我说。

他隔着面罩微笑。

大熊再投出一球。

“别接!”星一说。

那一球朝我飞来,越过我头顶。我没接。

我只好再一次对星一说:“谢谢。”

星一把球投出去给大熊,对我说:“别客气。”

“别怪大熊,是我逼他说出来的。”我说。

“是我要他不用守密。”星一说。

“你对其他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吧?付钱找同学跟踪她们。”

“不,只有你一个。”他蹲下来说。

“为什么?”我俯身握着球棍,眼睛望着大熊那边。

“我喜欢你。”他说。

“可是,星一——”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坦白。我脸红了,想转过头去跟他说话。

“别望这边!”星一立刻说,然后又说,“望着投球手。”

我只好望着准备投球的大熊,对星一说:

“星一,对不起,我不喜欢你。”

“你不用喜欢我。”星一低沉的声音说。

大熊这时投出一球。投球手的球要投在击球手的肩膀与膝盖之间,阔度也有限制,超出这个范围,便是坏球。但是,坏球有时候也许只是偏差一点点,万一我以为是好球而挥棍,打不中的话,我还是输。要是他投出的是好球,而我以为是坏球,所以不打,那么,我也是输。

大熊已经投出两个好球和三个坏球,根据球例,只要他再投一个坏球,我便可以上第一垒。万一是好球,那我就输了。

那个球已经在途中,好象会旋转似的,但是,我根本无法判断到底是好球还是坏球,要不要打。

“别接!”星一这时说。

我忍不住回头瞥了星一一眼。

“是个坏球。”他望着飞来的球说。

我转回去,那一球出界了,差一点点就是一个好球。

我兴奋得丢下球棍,冲上一垒。队友为我欢呼。

连续投出四个坏球,大熊是故意把我送上一垒的吧?他前两球都投得那么好。

我站在一垒,看到脱下面罩的星一走向大熊,两个人不知道聊些什么。

我朝看台上的芝仪猛挥手,有很多话想跟她说,她却好象看不见我。

那天上课时,我没敢望星一。下午上薰衣草那堂课,薰衣草把大熊叫出去,亲切地搭住他的肩膀,称赞他上一篇作文写得不错,那篇文章的题目是“我和朋友”。

“人和鹦鹉的感情很动人。”薰衣草说。

原来大熊写的是皮皮。

薰衣草捏了捏大熊的臂膀,我看到大熊想缩又不敢缩,浑身不自在,很害怕的样子。他真的相信是薰衣草派我跟踪他的。这个笨蛋。

放学后,我回到家里,校服没换,站在睡房的窗前,手抵住窗台,望着下面那棵夹竹桃。叶落了,地上铺满红色的花。一个男生从树后面走出来,他在躲他的小白狗。然后,人和小狗一起走了。我知道再也不会在这儿看到大熊。

喜欢一个人的感觉,原来很傻,像是自说自话,他根本就听不到。要是他无意中听到了,他也许会问:

“你刚刚说什么?”

“呃?我没说什么。”你幽幽地回答。

既然他没听到,你惟有假装自己没说过。是的,因为他不懂,所以,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他。

星期天在乳酪蛋糕店里,我问阿瑛:

“是你首先喜欢小毕,还是小毕首先喜欢你?”

“是我首先喜欢他。你还记得他和大熊给一头黄牛狂追的事吗?”

我点点头。

“小毕画画一向很棒,每次都贴堂。从那时起,趁着课室里没有人的时候,我把他的画从壁布板上悄悄偷走,一共偷了五张,贴在睡房的墙上,每天对着。我那时很笨,没想过把其他人的画也一并偷走,掩人耳目。小毕的画不见了,大家都觉得很奇怪,连美术老师也摸不着头。我还记得她说:‘小毕的画是很漂亮,但还不至于有人会偷去卖钱啊。’”

我嘻嘻地笑了起来。

“直到一天,放学之后,同学们都离开了课室,我偷偷折回去,拿掉小毕贴在壁布板上的那张画,准备藏在身上的书包里。就在这时,小毕突然从课室的门后面走出来。原来,他预先躲在那儿,想知道到底是谁三番四次偷走他的画。”

“发现是你之后,他怎么样?”我问。

“他只是红着脸,很害羞地说‘呃?原来是你。’”阿瑛带着微笑说。

“原来是你。”我重复年着说,“好感人啊!”

“要是我没有首先喜欢小毕,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也喜欢我。”阿瑛一边洗蛋糕柜一边说。

“那以后,你没有再偷画啰?”我问阿瑛。

“那也不是,后来我又偷了一张,而且是跟小毕一起偷的。”

“呃?是谁的画?”

“大熊。”阿瑛说,“那时候,贴堂有两种,一种是像小毕那样画得漂亮的,另一种是像大熊那样,画得实在糟糕,要贴出来给大家取笑。小毕为了报答大熊,所以跟我一起偷走大熊那张画,大熊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偷走了他的画呢。那位美术老师上课时说:‘小毕的画给人偷走,我还能理解。可是,熊大平的画,为什么会有人想要呢?’”

我趴在蛋糕柜上,咯咯地笑了起来。

那天夜里,我窝在床上,做着自编自演的白日梦:

时光倒流到小五那年,场景是大熊、小毕和阿瑛的课室。一个无人的夜晚,鹦鹉皮皮拍着翅膀飞过天边的一轮圆月,然后降落在学校的屋顶上,替我把风。

我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衣,蒙着脸,偷偷潜回课室去,拿掉壁布板上大熊的那张画,免得他继续给人取笑。突然之间,预先躲在课室里的大熊从门后面走出来。

看见我时,他诧异地问:

“你是谁?”

我缓缓脱下面罩。

“呃,原来是你。”大熊腼腆又感激地说。

我红着脸点头。

“原来是你。”只比“我爱你”多出一个字。然而,谁又能够说,它不是“我爱你”的开始?

然后,大熊指了指我手上的那张画,紧张地问我:

“你知道我画的是什么吗?”

我就着月光欣赏那张看来像倒翻了颜料,分数只得“丁减减”的画,朝他微笑说:

“我觉得很漂亮。可以送给我吗?”

大熊笑开了,就像一个人遇到了知音的那种感动的笑。

这时,皮皮从屋顶飞下,栖在课室外面的窗台上,学着大熊说话的调调,羞涩地说:“原来是你!原来是你!”

我躺在床上,抱着毯子,梦着笑着。

很久很久以前,我听过一个好可怕的传说。听说,人睡着之后,灵魂会离开身体,飞到梦星球去。在那儿做梦。梦星球上有一棵枝桠横生、形状古怪的大树,做梦的灵魂都会爬上那棵树。要是从树上掉了下来,那天做的便是噩梦;要是能够爬上去,坐在树枝上,那天做的便是好梦。

灵魂做完了梦,便会回家去。然而,万一那个人睡着给人涂花了脸,他的灵魂回去时就会认不出他来,无法回到身体里,只好又回去梦星球那儿一直待着。

那时侯,我很害怕睡着时给人涂花了脸,从此没有了灵魂。所以我小时都是脸埋在枕头里趴着睡。然而,这天晚上,我做着的虽然只是白日梦,我倒希望灵魂不要把我人出来,在那个梦星球上多留一会儿。那么,白日梦也许会变成一个真的梦。

但是,大熊已经不会再跟踪我了。我突然觉得寂寥,我的灵魂好象也有点空虚的感觉。他不跟踪我,但我们还是可以“相遇”的啊。我心里一亮,想起了游戏机店。

这一天,我在大熊常去的那家游戏机店玩《丧尸》,不断投币,中枪惨死了无数回,给那些像一堆腐肉的丧尸,还有狼狗、蝙蝠和毒蜘蛛不停袭击,从来没有瞄准过一枪。我不时朝门口看去,没见到大熊。他今天会来吗?要是他来了,我便可以假装在这儿碰到他。他在学校里好象可以躲我。我跟他说话时,他眼睛没望我。明明故意投出四个坏球让我走,为什么又突然变得那么陌生?

相反,给我拒绝的星一像个没事人似的,看见我时,脸上挂着一个毫无芥蒂的微笑。我的拒绝真的那么不使人伤心吗?还是他的风度比谁都好?在他面前,我有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野人,只有同样是野人的大熊跟我是同类。

我望向门口,大熊没出现。我在“猫毛书店”租了他看过的那六本书,花了两个夜晚拼命啃。除了那本《如何令你的鹦鹉聪明十倍》之外,其他的都看得我晕头转向,觉得自己是个笨蛋。那本《古怪博士的五十二个逻辑》里,有两个问题把我弄得一头烟。

问题一:一只失恋的小蜗牛喝醉了,它想从一条长一百公分的隧道的一端爬到出口的另一端,然后跳崖殉情。每秒钟它往前走三公分又往后走二公分。这只多情的小蜗牛要多久才走到隧道的另一端?(答案不是一百秒)

问题二:有一个女孩和她喜欢的男孩比赛跑一百公尺。女孩跑过终点时,男孩还在九十五公尺处,所以女孩跑赢男孩五公尺。

“你输了!你要跟我恋爱!”女孩兴奋地对男孩说。

“再跑一次可以吗?我真的不想跟你恋爱!”男孩拼命请求女孩。

“那好吧!”女孩尽量不显出伤心的样子,甚至还大方地对男孩说,“这一次,我让你五公尺。要是你输了,你得和我恋爱!”

“太好了!这次我一定会赢的!”男孩激动地说。

女孩从起跑线后五公尺处起跑。比赛一开始,男孩想脚底抹油似的拼命跑。

如果他们两个人跑的速度和前一场一样,谁会赢第二次比赛?(答案不是平手)

这是什么数学问题嘛?作者“古怪博士”一定是个女权分子,同时又是个悲观主义者和偏执狂,否则,失恋的小蜗牛为什么必须跳崖殉情呢?女孩又为什么非要跟那个不认的男生恋爱不可?

这时,我刚刚避过一条胖丧尸的子弹。我转头望向门口,发现大熊刚刚走进来。他已经看见我了,我连忙装出一副我也很诧异的样子。

“你又跟踪我?”他说。

“我没有。是我在这儿看见你进来的,是你跟踪我吧?”我反驳他。

“我没有。”他连忙说。

“那你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

“我常常来。你又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

“这里又不是只有你才可以来。”我冲他说。

他突然望了望我那台游戏机的屏幕,满脸狐疑地说:“你玩得很差劲。”

“今天比较倒霉。呃!我明白了。”我眼睛朝他眨了眨。

“明白什么?”他好奇地问。

“因为倒霉,所以才会在这里遇到你。”

他好象相信了我的话,我这下真的是连消带打。

我忙着跟大熊说话,那一枪又射失了。大熊抬头四处张望,但是,店里挤满人,每一台游戏机都给人霸占着。

“你帮我玩吧。”我说着把位置让给他。

“你不玩了?”他很感激的样子,连忙接着玩下去。我替他拿着书包。

“我已经玩了很久。”我特别强调这一点,证明我没有跟踪他。然后,我退到他旁边,看着他玩。

结果,我全程都只能赞叹地半张着嘴。大熊潇潇洒洒就控制全局,闯完一关又一关。把那些丧尸追杀的人、狼狗和怪物全都杀掉,还救了几个给丧尸追杀的人,店里的人都围在他身后观战,我就像个沾了光的同伴似的,很威风。

最后,他登上了积分排行榜的榜首。

“很厉害呢。”我说。

他转过头来看着我,脸上有些诧异,冲我说:

“你还在这儿?”

他竟然一直没发觉我在他身边。这种忽视,太让人伤心了。

“我走了。”我幽幽地说,朝门口大步走去。

“呃,郑维妮!”大熊在背后叫我。

我连忙转过身去,满怀希望问他说:

“什么事?”

他望着我,脸上带着抱歉的神情。

“说对不起吧!大熊!说你不该忽视了我。”我眼睛朝他看,心里默念着。

“你拿了我的书包。”他说。

我低头看看,他那个大石头书包果然在我手里,原来我一直拿着。

我把书包用力丢给他,他连忙接住。

“熊大平,你很讨厌我吗?”我忍不住问他。

“我没有。”他回答,有点不知所措。

“真的没有?”我瞥了瞥他。

他摇了摇头。

“那么,我们去庆祝吧。”我说。

“庆祝什么?”他把书包甩上背。

“庆祝你今天登上了积分榜第一名。”

“不太方便吧?”他结结巴巴地说。

“你又不是女生,为什么会有不方便?”

“你去找星一吧。”他一副代朋友出头的样子。

“我为什么要找星一?”我咬咬牙,盯着他看。

“星一喜欢你。”他说,脸上没有半点妒意。

“他跟你说的?”

“他没说。”

“那是你替他说喽?”我恨恨地问他。

“不,不是。”他连忙否认。

“那你有什么证据说他喜欢我?”

“那天上体育课,他要我投四个坏球给你,应该是喜欢你吧。”他耸耸肩。

“球是你投的。”我说,“况且,你们根本没说过话。”

“投手和捕手之间,是有暗号的。”他说。

我呆了半晌,想起在电视上看过的排球比赛,那些球员不是时常在背后用手势打暗号吗?我真笨,没想过垒球也有暗号,怪不得星一那天叫我不要望他,他是在跟大熊打暗号,所以投球一直投得很好的大熊才会失准,投出四个球。我还以为是他故意把我送上一垒。

“熊大平,你以为你是谁,你可以帮我决定我喜欢的人吗?”我沮丧地看了他一眼,不等他说话,转身就走。

跟“古怪博士”一样,我说不定也是个偏执狂,否则,我为什么会喜欢大熊?

他根本不认识我,我也一点儿都不认识他,我早该猜到,他绝对不会那么细心让我四球。

离开游戏机之后,我没精打采地一直走一直走。到了拐弯处,我放慢步子,一边走一边从肩膀朝后瞄。我就知道会失望。大熊不在后头。我为什么竟然以为他会跟着我?那不过是我自己的幻想罢了,既无聊也注定会落空。

“大熊,我想放弃!”夜里,我躺在床上,望着墙上那张地图,标示北极的是一头懵懂的北极熊。就在这刻,阿瑛的那句话突然浮上了我的心头。她不也是首先喜欢小毕吗?她甚至不确定,小毕是不是因此才喜欢她。

首先喜欢一个人,就像是你首先发现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,那又何须惆怅?

第二天黄昏的时候,我抱着书包,坐在通往男童院山坡的麻石台阶上等大熊。

台阶的罅隙长满了杂草,我把杂草一根根拔掉,一面数着“他喜欢我。他不喜欢我。”

等到我差不多不那儿的杂草全都拔光,忘了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时候,大熊终于回来了。

“你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他带着惊讶的神情问。

我从台阶上站起来,瞥了瞥他,说:

“星一说他不是喜欢。”

他怔在那儿,好象觉得很奇怪。

“他要你跟踪我,又要你让球给我,这些事他自己都可以做,难道你还不明白吗?”我停了一下,说,“他在帮你追我。”

他呆了半晌,说:

“不会吧?我没说过喜欢你。”

“他看出你心里其实喜欢我。”

“不是吧?”他的脸陡地红了起来。

“他不说,我也不知道。”我一副羞人答答的样子。

“星一真的这样说?”他半信半疑。

我用里点头,告诉他:

“他觉得我们很衬。”

“呃……我不觉得。”

可恶的大熊,真的太伤我的自尊心了。我惟有装出一脸冷傲说:

“我也不觉得。”

听到我这样说,他好象大大松了一口气。

“不过——”我说,“既然他一番好意,我们就试试一起吧,反正你也说过,你不讨厌我。”

看到他一副百口莫辩的样子,我心里觉得好笑。我就知道,大熊是那种好欺负的男生,会因为觉得不好意思而不敢拒绝女孩子。要是我这时突然跳到他身上搂着他,他也只会满脸羞红地说:“呃……你……你别这样……真是怕了你。”

但是,这一刻,我还是很矜持地站在台阶上,看着不知所措的他。每个人都有第一次,大熊说不定终于会第一次拒绝别人。为了要他心甘情愿,我突然想起了“古怪博士”那个女孩和自己喜欢的男孩比赛跑一百公尺的数学题。

“熊大平——”我说。

“呃?什么事?”

“我们来比赛吧。”

“比赛?”

“要是你输了,你要和我恋爱。”

“什么比赛?”他一脸好奇。

我当然不会跟大熊赛跑,我没可能赢他。

“先有鸡,还是先有蛋?要是你答对,便不用跟我恋爱。”我说。

他几乎忍不住打心里笑出来,说:

“这就是比赛题目?”

我点头。

“根本没有答案。”他说。

“为什么?”我问他说。

他自信满满地回答说:

“这是数学上所谓的‘无限回复’,就像π后面的小数点永远除不尽。先有鸡?不对,鸡是由蛋孵出来的;先有蛋,也不对,蛋要有鸡才能生出来。所以,答案就是没有答案。”

“错!”我向他宣布。

“错?”他不服气。

“放心,我会给你一点儿时间。从明天起的三天之内,你要给我答案。你不能只说答案,否则便很容易猜中。答案必须有合理的解释。要是你答不出来,我会把答案告诉你,那就代表我赢。”我说。

“到时你没答案,那怎么办?”他也不笨。

我拎起地上的书包,一边走下台阶一边对他说:

“我的答案会让你心服口服。”

他深信不疑,一副懊恼的样子。

我灵光一闪,停下来,转头跟他说:

“这样吧,这三天,我们每天晚上六点钟在租书店对面的小公园见面,每一天,我会给你一个提示。”

“好。”他竟然爽快地答应。

我猜得没错,其他的诱惑对大熊也许不管用,但是,要他解开一个谜题,他是没法抗拒的。这个傻瓜,为了解谜,他甚至会不惜冒上失身的危险。

这三天之内,他脑子里只会有鸡和鸡蛋。三天之后,即使他准确无误地说出答案,我也还是赚到三天跟他约会的时光。要是星一把跟踪当成礼物送给我,那么,这三天便是我送给自己的礼物,纵使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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