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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浩山:

我想过了,那个非洲庄园跟草纸的故事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,没有任何证据之前,我先不恨你。我就继续写吧。我好像己经爱上了写。

用不着等到一百零六岁,要是你现在见到我,也许会认不出我。我变得很邋遢了。

火锅店每天半夜雨点钟打烊,我大约两点半回到家里,扑上床睡觉。四个钟头之后,我逼自己爬起床,脸也不洗了,随便往脸上喷点清凉的矿泉水,把乱蓬蓬的头发束起来藏在一顶帽子底下,披上昨晚丢在床脚的衣裤,套上球鞋,然后摄手摄脚离家,尽量不吵醒还在睡觉的熊和旺旺。

这时,天还没亮,我开着父亲的小汽车穿过清晨宁静的街道往菜市场去。每个菜市场卖的东西也不一样,因此,我一个早上会一去三个菜市场,有时是四个,看看当天有什么好东西。我跟肉贩、菜贩和鱼贩聊天、打交道。我学会了毫不脸红地杀价,然后看着他们苦哈哈地点头,承认败给我。我很满意地付了钱,请他们替我把战利品搬上车。

火锅店当天的菜都买好了之后,我把车停在春园街,走进“金凤”,坐下来喝一杯热腾腾的甘香的奶茶,那是我给自己的奖赏。回家之前,我把车子拐到“檀岛”,买六个刚出炉的酥皮蛋塔,这是夏家三姊妹指定的早餐。吃完蛋塔,我爬上床再睡一回,这时,我可以一直睡到下午,然后开始干活。

牛仔哥他们几个说,只要不把帽子脱下米,我现在看上去就像个小混混,手臂上说不定还有一块刺青。我听到不但没有生气,反而咯咯大笑。

旺旺说,从前的台湾女人都是油麻菜籽,落到哪里就长到哪里,可她是新品种的油麻菜秆,爱落在哪里就落在哪里,爱怎么长就怎么长。谁敢说新品种的油麻菜籽不会长得像长白山的人参呢?传说这种名贵的药材好像长了一双脚似的,前一天明明长在这边,过了一晚,竟会自个儿一长到另一边去。

怎么我觉得我也有点像油麻菜籽?

我以前买的那些裙子和高跟鞋,搁在衣橱里很久没穿了:曾经很中意的花了几个月薪水买的包包,也用不着了。我有一条棉裤穿了半个月依然舍不得换下来,是熊猫受不了我,偷偷把裤子拿去洗。我无法想像从前每天都赖床,起不了床便索性装病不上班的我,如今居然一听到闹钟大吼就爬起身。即使是突然降温的严寒的早上,我竟也不留恋我温暖的被窝,起床的一刻,心里甚至觉得高兴,因为我知道,火锅店今晚的生意会很好。

人的弹性多大啊?有一段口子,我每天也化很浓的妆,穿很贴身的衣服,觉得那样的我才会被人所爱。今后的我还会这样吗?

为什么我从前不懂单纯踏实的好,反而以为爱情只能用复杂的东西去换取?直到如今,我才明白,跟心爱的人一同为海边的一座民宿与落日徐晖下的散步而努力,这样的爱绝不会比不上一段爬满眼泪和伤痕的爱情。深情不见得一定要用复杂的东西去证明,就好像考验一个厨师的,往往是最简单平凡的食材:一个鸡蛋或是一篮子马铃薯。

同是一个父亲所生,我追寻的幸福跟我两个姐姐为什么会截然不同?我干嘛老是迷恋那些没有希望的爱情,觉得这样的爱是温柔的?

而今,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爱上程杰,那不就是我的情结吗?(天哪!我当时怎么没想到这一点?)他是没有希望的。那么浪荡的男人,又怎会只爱一个女人?然而,他满足了我的虚荣,那么多的女孩子想要他,他却爱上了我。

我曾经以为那是爱,我到现在也不会去否定它,它是当时的爱。只是,这样的爱太卑微了,要用很多的眼泪去换取,却又那么短暂。

他爱的终究是他自己,我爱的也不过是那个自哀自怜的我,满以为他喜欢的是那样的我:

一个没有自我、只知道爱慕和崇拜他的我。漫长的一年,我把自己糟蹋成那样,不肯承认他早已经不爱我了。我不愿意父亲看到我的样子,多少个夜晚,我跑到你家里,拉着你陪我喝酒,然后占着你的床哭得死去活来,把你赶到沙发去睡。

直到那个晚上,我没让你去睡沙发。到底是你诱惑我还是我诱惑了你啊?我已经想不起来了,也许你和我都有吧。

我们八岁那年认识,第一次上床,竟然是十四年之后。天哪!我现在还是觉得整件事情很诙谐。你别生气。其实我挺享受的。我的意思是,当我早上醒来看到没穿衣服躺在一起的我和你,我觉得我不是跟一个男人上了床。你别误会我的意思,我不是说你在床上的表现。我是说,十四年了,我一直觉得你是我的弟弟。我们是不是**了啊我跟你?

我竟没意识到你已经长大,是个男人;我也忘了我已经长大,不再是当年那个瘦小的小女孩,而是一个穿胸罩和有能力怀孕的女人。

我不知道我是如何手忙脚乱又狼狈地从你家里走出来的。

请原谅我伤害了你。当时的我,除了逃避,完全不懂得处理这种畸形的关系。

后来的一天,你告诉我,你要去非洲。你的口吻好像很轻松,你的眼睛却回避我的目光。你说,那是你一直渴望的旅程,你很久以前已经想去。然后你说,为了一心一意修行,你不会带着你的手机和电脑去,没有人可以找到你。那一刻,我知道我也许永远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。

这些说话,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到今天才有勇气告诉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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