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三个人的爱情-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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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想不到怎样安慰她。

“他们是一家人。”朱玛雅悲哀的说。

“是的。”

“而我只是他的情人,一个和他上床的女人。”

“他是爱你的。”

“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。情人的关系是多么的脆弱,随时都会完。有时候,我宁愿我是他的一个亲人,是妹妹或者表妹。那么,我可以一辈子也见到他。”

“但是你不能碰他啊!所以,还是做他的情人最好。”

朱玛雅苦涩地笑了。她不像于曼之,她是个不容易哭的人。有时候,她宁愿自己脆弱一点,那么,冯致行会觉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。

她很想离开他,可是,她知道自己做不到。当他从日本回来,她又会原谅他。

当他吻她,抱她,用他那双温暖的手抚摸她,她便会心软。每一次吵架之后,他们也用性爱言归于好。

于曼之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,投进一个硬币。那支歌在空气里飘荡:

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,

既然没有办法,

我们接吻来分离。

“你相有超乎肉体的男女之爱吗?”她问朱玛雅。

“天方夜谭。”朱玛雅笑笑说。

“不可以用接吻来分离吗?”

朱玛雅挨着那台点唱机说:

“最好是用做爱来分离吧!”

“那个时候,会不会因为太悲伤而无法做?”她说。

两个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来。

那支犹唱着用接吻来分离的歌,会不会是一个过分纯真的理想

11

从“胖天使”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,她发了一场高烧。到了第二天早上,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。

医生说她出麻疹。她的脸孔、脖子和四肢,都布满了红疹。她老是觉得,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。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?也许两样都有吧!

她不能去上班,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。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。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,可是,生病的时候,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。

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。她没有告诉家人,免得他们为她担心。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,所以她不能来,她会被传染的。

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,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,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。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,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?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,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。

出麻疹的第三天,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。他刚刚从北京回来。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。她刚刚吃了药,迷迷糊糊的说:

“我不行。我出麻疹。”

“我来看看你。”他的声音里充满关切之情。

“不要。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。”

“我已经出过麻疹了。”

来到的时候。他看到她满面红疹,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,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,她正在发烧。她望着他,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,忽尔在她心里回响。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。

他问:

“是不是很辛苦?”

她微笑颔

他望着她。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逼切地想念她。可惜,他总是记得,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。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。

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,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:

“你吃了东西没有?”

她摇了摇头。

他走到厨房,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。

“想不到你会煮东西。”她把那碗米粉吃光。

“除了米粉之外,我还会煮很多东西。”他笑笑说。

“真的吗?”她软瘫在沙发上。

“明天你想吃些什么?”

“明天你还会来吗?”

“当然了。我会天天来,直到你的病好了。”

“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?”她把头搁在抱枕上。

他正想回答,她已经说:

“你对所有朋友都好。”

她微笑望着他,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。她还在发烧,她的脸正在发烫。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。

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,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。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。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。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,她只是故意说“你对所有朋友都好”,她是在撒娇。唯有在病中,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。也唯有在病中,她才可以那么任性,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。她好想听到,又怕听到他说:

“我对你是特别的好。”

以后的每一天晚上,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。那个晚上,她的烧已经退了。她挨在沙发上,他坐在她脚边。

“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?”她问。

他摇了摇头。

“为什么?”

“世上所有的一切,都请求平衡。到了最后,只能剩下两个人。”

“是吗?”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。

“我们有一双眼睛、一双耳朵、一双手、一双脚、两边肺、两个肾、两排牙齿。我们身上的器官,不是一个,便是一双。人的身体,便是一个小世界。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,已经注定了。”

她想起罗贝利,于是她说:

“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。”

“是的,但到了最后,他必须选择一个。你可以爱两个人,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。”

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,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。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?这也许不是巧合,而是秩序。上帝造人的时候,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。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。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?

她明白了。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,回避了他的目光,沉沉地睡去。半夜醒来的时候,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,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。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。经过了多少时间,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。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。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。

他说,到了最后,只能剩下两个。

她是知道的。每个人都曾经想一个崇高的爱情。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?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,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,是凌驾肉体之上的。她合上眼睛,安然地睡着。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。

当她再次醒来,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。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。

12

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。这天晚上,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,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,坐在家里等他。当他来到的时候,她问:

“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?”

“当然可以。”他微笑说。

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,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。

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。然后她提议去跳舞。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。童年时候,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。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,她的父母也在其中。她是最小的一个。她一个人,任意地摔出左手,然后又摔出右手。自由自在的跳舞。那个时候。她还不过七、八岁。这些回忆,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。她已经二十六岁了。

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,却有着很大分别。二十五岁以前,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,譬如结婚,譬如将来,譬如青春的短暂。到了二十六岁,她忽然想到这一切。女人的二十五岁,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。

这天晚上,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,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。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。愈是这样,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。狂欢热舞的日子,不会太长久了。

“你怕不怕老?”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。

“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。”他凑近她耳边说。

“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?”

“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。”他笑笑说,然后又问她:“女人呢?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?”

“十八岁之后,每年都怕。”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。

离开了舞场,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。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。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,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?同样的月光,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,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。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,她的心怦怦的跳。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,他就在她左边。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。现在,她的左手拿着皮包,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。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,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。她知道,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。

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,后来,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,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。她问他:

“你是星期几出生的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他耸耸肩膀。

“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?里面说,星期一出生的孩子,相貌很不错。星期二出生的孩子,充满喜乐。星期三出生的孩子,有较多的忧伤。星期四出生的孩子,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。星期五出生的孩子,懂得爱和付出。星期六出生的孩子,要很努力的谋生。星期天出生的孩子,正直而有智慧,善良又快乐。”

他笑了:“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。”

“真的吗?”她朝他笑了笑。

“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?”

“星期四——”

“星期四,星期四是——”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。

她重复一遍:“星期四出生的孩子,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。”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,她忽然醒觉,那不是说她自己吗?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,不正是国吗?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。人生漫漫长途,终有落脚之地。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。有一天,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,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。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,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。她低着头,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,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。

她抬起眼睛望着他,他也正望着她。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。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,把她推向了他。他拖着她的左手,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,把她拉到怀里,久久地吻她。既然没有办法,我们接吻来分离。

她的肩膀变软了。所有的期待,所有的犹豫和伤感,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,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。她沉缅在他的爱里。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,随着水漂流。

夜色飘荡之中,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。那个时候,她还不过七、八岁,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,既天真又老成。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,经过了多少岁月,仿如昨日。人生是如许短暂,她不想有遗憾。人在青春岁月里,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,也许是故意的。

她把这一个吻,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。当她老了,她会用来回味。

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。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,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。她开始有点动摇了。

当他着她回家,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。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。

当电话铃响起,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,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。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,她有点儿失望。她为什么会失望呢,七年以来,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,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。

“这么晚了,你去了哪里,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。”谢乐生说。

“我跟朱玛雅一起。她跟冯致行吵架了,心情不好。”她随即撒了一个谎。

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。

“你等一等。”他放下话筒走开。

“什么事?”她听不到他的声音。

然后,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,从远方飘过来,是用电子琴弹奏的。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。她握着话筒,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。

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。

几年前,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,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,里面有一支歌。名叫《乘着歌声的翅膀》。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,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。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:

乘着歌声的翅膀,

我要带你飞上天,

飞向那可爱的地方。

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,

花园中开满玫瑰。

那儿莲花朵朵,

期待他们的朋友。

在隐僻的棕榈树下,

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,

梦到上帝保佑我们。

在平安中不再醒来——

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,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。

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:

“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,你是第一个听众。”

她被那支歌打动,也被那支歌责备。

“我很想念你。”他说。

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。

他这一句话,为什么不早点说?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?

“我也想念你。”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,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。

“吻你——”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。

“吻你——”她回应了他的吻。

挂上电话之后,她的脑海一片空白,良久才回复了感觉。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?七年来,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。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,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,想像他就在身边。她曾是如此爱他。一切一切,重演如昨。她有点恼恨自己,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,竟然爱上另一个人,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,为时未晚。

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,她是真的爱他。那里才是她的故土。

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?他爱她如此之深,她却辜负他,而且在今天晚上,第一次向他撒谎。

为时未晚。

13

接着的那几天,她刻意回避李维扬。她狠心地拒绝了他提出的约会。当她听到电话那一头他那把失望的声音时,她只是以沉默来回应他,直到他主动说再见,她才挂上电话。

那天晚上,油画店的人都下班了。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。她回避他,却无法回避不去想那个吻,也回避不了思念他。

她记得大概在她十二岁那一年,她在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。她很喜欢那条裙子,可是她没有钱买。于是,每天下课之后,她都跑到那家百货公司看一看橱窗里的那条裙子,她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。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,有一天,当她再去到那家百货公司,橱窗里的裙子已经不见了。售货员说,那条裙子刚刚卖出去了。她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。

那条裙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,她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。喜欢的东西,不一定能够拥有;而所有的回忆,有天都会变得模糊,譬如她和李维扬这一段短暂的时光。

谁叫他出现得太迟呢?她只好忍心地回避他。

不知过了多少时候,当她偶尔抬起头来,她发现李维扬就站在花园外面。

“对不起,门没有锁上,所以我进来了。是不是吓了你一跳?”

“哦,没有。”她腼腼地说。

他在那张长条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来。

“你刚刚下班吗?”她微笑问他。

“是的。”他点了点头。

沉默了一阵之后,他又问:

“你没事吧?”

“没有。”她低下头说。

在花园里那支昏黄的灯下,他们各自占据着椅子的一端,低着头,望着自己的影子,以此来度过那段尴尬的沉默。

在同一张椅子上,他们曾是如此亲近,现在又被隔开了。

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太残忍了一点。他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。他没有冒犯她。

没有做错任何事,她对他的感情,岂是一种施舍?为什么她要那样弃绝他呢?

“对不起——”她抱歉地说。

“我明白的。”他抬头看了看她,苦涩地笑。

在那短暂的目光相遇之中,她看到了谅解和明白。她是多么不愿意和他隔绝。

14

到了星期天,她准备出发去海边的公园。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——每个星期天下午三点钟,在那里打棒球。这个约会,从来不需要在事前再确定一次。可是,这一天,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。他还愿意看见她吗?

她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赴约,直到看见他如常在公园的石阶上等她,她才放下心头大石。

这一天,他们像往常一样,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。他们躺在草地上,看着夕阳西沉。他们聊到很多话题,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触及彼此的内心深处。

那个地方暂时还太脆弱了。

15

那天晚上,离开油画店之后,李维杨一个人,踏着沮丧的步子回家。刚才,当她跟他说“对不起”这三个字的时候,他难受得好想立刻找一个地方躲起来。他抬起头,望着她。她那张脸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丽。他明白与谅解,她不能为他敞开心扉。就在不久之前,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,他们坐在同一张椅子上,肩膀贴着肩膀,大腿贴着大腿。他们在月色下聊天、喝酒、吃面包、看油画。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,倏忽间却要醒来。他从没试过如此隔绝和难堪。

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,其中一天晚上,他们坐在那张沙发上聊天,她挨在一边,他就坐在她脚边。她问他是否相信有三个人的爱情。他回答,到了最后,只能剩下两个。他为自己所说的话而伤感。三个人的爱情,不能永恒。

他在沙发上睡着了,当他醒来的时候,他发现她其中一只脚无意间搁在他的膝盖上。她沉沉地睡着。他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脚背上,好使她那只脚能够稳固地搁在他的膝盖上。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卑鄙,趁她熟睡的时候,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脚上。可是,他没有别的办法,她醒着的时候,他没有勇气。

他看着她那张脸,脸上的疹子丝毫无损她的可爱。他其至有些感谢那些疹子。没有那些疹子,他不会和她这么接近。他为她拨开耳边的头发,小心翼翼,生怕弄醒她。他静静倾听着她的鼻息,痴痴地看着她那张脸。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爱藏得深些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受的吗?他全然失败了。他多么希望她能被他所爱。他好想吻她,但他不会那么卑鄙。

如果她忽然张开眼睛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,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脚背上,他将不知道如何自处。他怕得到她,又怕失掉她。他是如此不堪地爱着她。

他终于明白被酒保所爱的那个女孩的心情了。她怀着罪疚爱着一个没出息的男人。她好像有得选择而其实没得选择。

他把她的脚轻轻的移开,站起来,把她身上那张滑到腰间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。他再看了她一眼,悄悄的离开。

带着那段心荡神驰的秘密时光,他踏上回家的路。清晨的雾水,点点滴滴,落在他的肩膀上。他走得更轻更快,满载着幸福的爱情。

几天之后,她脸上的麻疹全部退了。她嚷着要他带她出去吃饭和跳舞。他乐意让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延续下去。

送她回家的路上,夜色昏昏。

她说:“这么晚了——”

他愉快地说:“还早呢——”他还想陪她跳几支舞。

他和她战战兢兢地走着,他预感到那个时刻将要降临,没有办法回避。她是星期四出生的,当她忧郁的提到这天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很远。那一瞬间,不舍的感觉是那样强烈,他抓住她两条手臂,把她抱入怀里,激动地吮吸她的舌头和嘴唇。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,再次幸福地降临在他身上。假使分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,他愿意用他的爱把她包裹起来,使她不至于太孤单。

一路上,他紧紧握着她的手,那是一只他期待已久的手。他从没试过和她这么接近。这一时刻,好像是理所当然,又曾经遥不可及。长久的暖昧终于变得踏实。

道别的时候,他腼腼地跟她微笑。她也向他微笑,她的手轻轻的一挥,傻气而动人。

怀着恋爱的激情,他躺在床上,回忆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个细节直到晨光曦微。他满心欢喜的打电话给她,好想听听她的声音,电话那一头,她的声音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冷漠而陌生。接着的好几天,她刻意地回避他。他的心很乱。她是在生他的气,责怪他破坏他们之间这段纯真的友谊,还是她根本没有爱上他?

他感到自己被她弃绝。他对她的爱,变成他加诸自己的折磨。他痛苦地想念着她。那天晚上,他特地跑到油画店看看她在不在。假如她在的话,他可以只是在门外看看她。

油画店的灯亮着,他不舍得只是在门外看看她。他推门进去,看到她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。她那张脸,苍白而失落。当她说“对不起”的时候,他明白她的意思是“可不可以当作没事发生?”,那一刻,所有凄然的感觉都涌上心头。

他离开油画店,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。他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。那个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几岁,头发有点白,有个明显的小肚子。男人热情的叫他:

“李维扬,你认得我吗?”

他搜索枯肠,完全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。

“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学施正贤!”男人说。

他完全记不起他有一个这么老的同学。

为什么一个人在心情糟透的时候,总会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记不起的旧同学或旧朋友?他露出不耐烦的神色,好想尽快把他打发。

“碰到你真好。”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钞票塞到他手上,如释重负的说:“我欠你的一百元,终于可以还给你了。”

他莫名其妙,问他:“你什么时候欠我一百元?”

“那时我没钱买冬季校服,这一百元是你借给我的。我一直希望有机会还给你。”

他是借钱出去的人,他反而忘了这件事,但欠他钱的人,却一直牢记着,希望有一天可以把这个微不足道的数目还给他。他对自己刚才脸上那副不耐烦的神色很后悔和抱歉。他问男人:

“你还好吗?”

男人说:“我开了三家面包店,生意还不错。你有时间找我出来聊天。”男人掏出一张名片给他。临走的时候,男人又重复一遍:“终于可以还给你了。”

他忽然醒悟,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。别人也许早已经忘记了。

为了她的快乐,他会努力去忘记。即使他不忘记她,她也会忘记他。

星期天的下午,他在海边的公园等她。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。他不知道她这天会不会来,他战战兢兢的坐在石阶上等她。她来了,他努力装着若无其事,可是,他却心不在焉。他还是那样喜欢她,那样无助。也许,他应该离她远一点,唯有这样,他才可以拯救自己。

16

为了离她远一点,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台北。这是他仅有的假期。他在台北有一些朋友,他可以找他们聊天喝酒,甚至只是胡扯。他想用一个短暂的假期来抚平一个伤口。他不一定可以忘记她,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记那些痛楚。这段短暂的爱情也许就如身上暴发的一场麻疹,很快便会消逝。

临走前的一天,他打电话给她,装着很期待这个假期似的,告诉她:

“终于可以放假了!有没有什么东西想我带回来给你?”

她想了想,问:“你会去逛书店吗?”

“我会的。”

“可以替我买一本书吗?”

“什么书?”

“你觉得好看的,便带一本给我。”

“好的。”

“玩得开心点。”她甜甜的说。

这一次通话,仿佛是道别。为了挽回一点自尊,他不得已向她告别。

可惜,他本来想复元,却病得更重。在台北的日子,他睡着时、醒着时、被朋友簇拥时,也想着她。他一直用坚强的外壳来保卫自己脆弱的心灵,这个女人随便伸出一个小指头,就戳中他这个要害。他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爱上她了,只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面对自己的脆弱。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东西。

在他内心最深处,向来有一个密封的盒子,从不为任何人打开。盒子上,也许有一个比匙孔还要小的隐闭的洞,她却不知怎地化成一条小虫,从那个洞爬了进去,并且在盒子里住了下来。

他可以忘记一段短暂的爱情,却不可能忘记一个寄居在他柔软的心脏里的女人。

17

有些爱情只是幻像,我们以为自己不能离开那个人,后来却发现,要离开他。

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。要忘记他,也几乎不需要花什么功夫。

有些爱情却不是幻像,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个人,因为爱情发生的时间只是那么短暂。然而,我们后来却发现,要忘记他,比想像中困难许多。

当于曼之接到李维扬的电话说要去台北的时候,她心里突然很想念他。

她知道。他要用短暂的别离来忘记她,他并不是真的要放假。他在电话那一头那把轻松愉快的声音,听起来总是有点不自然。

她不可能不接受一个男人的爱,却要他永远守护在她身边。她问他可不可以带一本书回来给她。什么书也好,那将是告别的礼物。

他走了,那份依依不舍的感觉却是如此强烈。她以为她对他的爱只是幻像,原来她太低估这种爱了。

那天早上,她离家上班。外面下着雨,她手里拿着一把伞,跟路上那些粗鲁的行人碰碰撞撞。他忽尔在她心里飘荡,台北是不是也在下雨?他好吗?他会不会已经成功地把她忘记了?想到将要失去他,她的步子愈来愈伤感,头顶上的雨伞也愈来愈低。

18

这几天,油画店里只剩下她和杜玫丽。罗贝利遵照医生的吩咐在家里待产,韩格立也回家去了。她常常望着街外,期待李维扬在那里出现。

“曼之!曼之!”

杜玫丽重复叫了她一遍,才把她从沉思凝想中唤醒。

“什么事?”

“我可以跟你讲心事吗?”

她看到杜玫丽的眼睛是潮湿的。

“当然可以。”她说。

“我和男朋友分手了。”

“巨蟹座的那个?”

杜玫丽点了点头。

“你不是说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来的吗?”

“本来是的。”杜玫丽抹抹眼泪说:“他昨天说,他发觉他不爱我了。”

她想起杜玫丽也曾经说过,罗贝利和韩格立的星座很相配,会白头到老。杜玫丽并没有全对,也不是全错。也许,白头到老的条件,并不包括双方的忠诚。

“我真的很想念他。”杜玫丽说着说着哭了起来,泪着眼睛说:“你了解思念的滋味吗?”

她笑了,这一刻,还有谁比她更了解思念的滋味?

为了安慰杜玫丽,她带她去“胖天使”喝酒。也许,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。她想去怀念那里的气息。她想去点唱,去听那支歌。

既然没有办法,

我们接吻来分离。

她想把那个吻变成终结,却无奈地发现,那个吻永远不可能是终结。它是开始。

19

接着的那几天,她也和杜玫丽一起在“胖天使”里悄磨夜晚。杜玫丽自从在头一天晚上显露了她测星座的本领之后便大受欢迎。酒吧里每个人都找她测星座,连顾安平也不例外。杜玫丽现在一点也不寂寞。

这天晚上,是李维扬离开的第十一天,他应该在今天回来。他会不会已经回来了。她很想念他,可是,知道他要回来了,她心里却战战兢兢。

也许,他已经用十一天的时间把她忘记了。她曾经幻想的那种感情,那种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,原来是不存在的。两者之间,只能选择其一。为了不要触及那个伤口,好朋友又会渐渐变成朋友。

电话铃响起,电话那一头,传来李维扬的声音。

“我回来了。”他说。

她笑了:“好玩吗?”

“还不错。这么吵的,你在哪里?”

“‘胖天使’。”

“‘胖天使’?”

“杜玫丽失恋,我陪她喝酒。”她望望那边厢被一群对自己命运好奇的人包围着的杜玫丽,笑笑跟李维扬说:“不过,我想她现在不需要我了。”

她紧紧握着话筒,很想说:

“我想见你。”

但她没有勇气说出来。

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复,他说:

“我带了一本书给你。”

“是吗?是什么书?”

“你会在‘胖天使’待多久?”他战战兢兢的问。

“我还会再待一会儿。”这等于说,她想见他。

“那我现在拿来给你。”

“好的,我等你。”

她想见他,他也想见她。他和她都庆幸有一本书作为见面的籍口。那不是告别的礼物,那是重聚的礼物。

她跑到酒吧外面,她想在那里等他。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只有她和他。在那个粉红色灯箱招牌旁边,她像等待一个情人那样等他。

他远远的跑来,手里拿着一本书。

“对不起,我等不到计程车。”他气喘咻咻的说。

她望着他,一点也没有怪责他的意思。

他还是那个样子,他的眼睛还是像从前一样微笑。看到她的时候,他依然是满心欢喜的。所有思念都忽然涌上眼睛。她露出微笑,等待他开口说些什么。

他看到她站在这里,以为她要走了。他尴尬的问:

“你是不是要走?”

“不是的。”她连忙否认。

“给你的。”他把书递给她。那本书用一张蓝色的纸包裹着。

她正要拆开来看,他连忙说:

“你回家再慢慢看。”

“是什么书这样神秘?”

“你回家看看便知道。”

“那我现在回家。”

他笑了:“我送你。”

他们又再次踏在那条路上。

夜色飘荡之中,他又回来她身边了。他本来想离她远一点,看到她,他才发现,他多么不希望离她太远。

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软的心脏里的那条小虫。为什么是她,而不是另外一个女人呢?假如是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女人,一切便会简单得多。也许,他根本没得选择。

那条虫可以选择心脏,心脏却不可以选择让哪一条虫寄居。

“你恨不恨我?”她突然问他。

“我为什么会恨你?”他爱她还来不及呢。

“我不知道。”她望着他,摇了摇头。

“永远不会的。”他的手放在她温热的脸上。

她的头悲哀地枕在他手上。

“没事的。”他安慰她。“现在什么事也没发生。”

“会不会是因为我怕老?”

“嗯?”

“因为怕老,所以想被多一个男人爱着。或者,我根本就想被两个男人疼爱。有时候,我更会想,我是不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?”

“那你得到什么结论?”

她久久地凝视着他,说:“以上的那些答案,好像都不是。”

“那是什么?”

她苦笑:“因为你是那一页日记里面的你。”

在认识他之前,她便首先遇到了日记里的那个他。那一页日记是在五年前写的,她仿佛在五年前已经跟他相遇过。她对他的感情,不是在见面之后发生的,而是在见面之前。因为这样,才会难以割舍。

她笑笑:“我偷看了那一页日记,所以受到惩罚。”

“你把我当作是惩罚吗?”他笑着抗议。

她轻轻打了他的头一下,说:

“不是惩罚又是什么?”

他拉着她的手说:“难道不是赏赐吗?”

“惩罚”这个词语,在她心中,并没有任何负面的意思。相反,它是属于爱情的。男女之间,往往不是赏赐便是惩罚。你感激上帝让你遇到这个人,同时,你又会怀疑上帝是派这个人来惩罚你的。为什么只有他可以让你快乐,也给你痛苦,为什么任性的你偏偏愿意为他改变?为什么天不怕、地不怕的你,却偏偏怕他?

同一个人,既是赏赐,也是惩罚。

上帝让她遇到李维扬,是赏赐。要他这么迟才出现,是惩罚。

你不能只要赏赐,而不要惩罚。

我们本来是雌雄同体的,漫漫人生,我们重遇自己的另一半。那个追寻和重遇的过程,充满了赏赐和惩罚。一段只有赏赐而没有惩罚的爱情,是不完美的。

他搂抱着她。他们好像两头别后重逢的小水獭那样,用鼻子为对方擦鼻子,用自己的面颊去抚慰对方的面颊。

他们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对方。

共产党有一句名言是“歼灭敌人于萌芽时期”,在敌人还没壮大之前,你就毁灭他。人们也想“歼灭爱情于萌牙时期”,这样的话,便不会有痛苦。可惜,爱情比敌人更难歼灭。我们能够对敌人狠心,却往往没有办法对爱情狠心。

她以为为时未晚,原来已经晚了。

他们两张脸都湿透了。两只小水獭幸福地互相撞了对方的额头一下。明天的事,明天再算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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